《官場從秘書開始》第380章 我跟你走(1)

作者:老冰棍·11個月前

政府部門的主,有一套和黨委書記不一樣的任命流程。

書記一職,一般都是由主管部門直接任免。

比如說縣委書記是省管幹部,則由省委組織部門直接任免。

市委書記的話,有的地方是省管幹部,有的地方屬於中管幹部,由相應的主管部門進行任免。

而政府方面的主,理論上來說,是由同級人大會議選舉產生的。

像縣長,就是由縣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如果人大會於休會期間,則由同級的人大常委會進行選舉。

但是,這只是一個流程!

縣長人選的決定權,在省委組織部!

而省委組織部的決定,又來自省委的幾個書記,以及省委常委會。

即便正常選舉產生的縣長人選,也要報請省委審批。

同理,省委決定的人選,最後也要經過縣級人大會的選舉,進行正式的任命。

在人大會召開、並過之前,省委任命的人選,還只是代理縣長!

因此,嚴格來說,張俊調任臨溪市,擔任的是代理市長。

當然了,這只是一個流程!

只要張俊沒有犯原則的大錯誤,臨溪市人大常委會,如果不能過張俊的任命,那將是十分嚴重的事件!

省委任命的人選,下級人大會,基本上都會貫徹意圖,落實到位。

但凡事皆有例外!

置省委組織部意圖於不顧的,也大有人在!

還有一點,縣長必須是在副縣長中產生。

如果候選人不是副縣長,則會先任命其為副縣長,再代理縣長。

這個流程是一定要走的。

張俊現在就是常務副縣長,只不過是異地為,提升到了縣級正職。

省委組織部下達任命以後,張俊這個臨溪市的代理市長,還要經過臨溪市人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的選舉任命。

在這段時間裡,張俊必須和臨溪市的人大主任,還有市委書記搞好關係。

否則的話,如果真的落選,那他將為一個笑柄!

這一步,也是一個長所必須經歷的過程。

張俊別無選擇,只能接組織給予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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