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561章 清官危機(2)

作者:老冰棍·11個月前

審訊人員問道:“你做這些事,有沒有同夥?有沒有誰幫你上下打點?”

郭占強怒道:“沒有!我找人玩,難道還會帶上別的男人一起搞嗎?”

審訊人員又問了幾個問題,讓他在口供上簽字畫押。

整個審訊過程,被監控記錄下來。

郭占強萬事不顧,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時間來到早上七點半。

張俊一起床,便接到電話,得知郭占強招了以後,他沉著的下令:“凍結郭占強所有的存摺、銀行卡和信用卡,查封他和那幾個婦名下所有的房子、車子、票、證券,以及其他固定資產!”

他又知會市委書記李向東,正式對郭占強採取雙規措施,進行雙開分,並向臨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

一般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如果特案特辦,檢察院很快查到證據,那就可以短期限。

從法院提起公訴到宣判,一般期限是最遲不超過三個月。

但是,如果在此期間,公訴機關可以有兩次機會申請補充偵查,每次補充偵查的期限可以達到一個月,每次補充偵查完畢案子回到法院後,法院的審理期限要重新計算。

如此算來,普通貪汙案件從提起公訴到宣判最長期限可以達到11個月。

如果不出現補充偵查的況,3個月就會審結。

這是法律程式問題,就算張俊想要快速審結此案,也只能請法院和檢察院那邊加快辦案,最快也要20天左右,才能開庭宣判。

郭占強會被一直關押在羈押室,等待宣判。

此案在臨溪市當地,引起巨大的轟和反響。

張俊曾經在臨溪搞出那麼大的靜,企業改革、機構簡、清退吃空餉者,將趙廣智等人拉下馬,這些事,都沒有這件事引起的反響大。

因為其他的事,都是在小圈子發生,說白了就是在發生,很多事連新聞都不會報道。

普通老百姓就沒有渠道去了解和關注這些事

而郭占強一案,因為韓文秀跳河,張市長縱相救,在網路上炒了熱搜,在這個電腦手機都可以上網的年代,打破了資訊繭房,讓普羅大眾,都看到了韓文秀的冤屈,再加上有張市長鏡,更引發了百姓的期待。

文化,在我國由來已久。

現在是法治社會,但法還是人在執行。

主政者的人品、三觀、格,都會影響當地的政治生態。

所以人們還是期待清的出現,希自己住的地方,有青天大老爺,有鐵面無私的包公!

發生之後,張俊以雷霆手段,迅速雙規了郭占強,在網路上引起廣泛的討論,輿論一邊倒的給張俊點贊。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一個地方出幾個貪腐分子,並不稀罕,只要當政者有壯士斷腕的決心,有和腐敗鬥爭到底的勇氣,拿得出雷厲風行的行,那當地政府,就會得到民眾的戴和擁護,當政者也會得到人們的喜

張俊此舉,嚴懲了惡霸,爽是爽快了,卻引發了一連串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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