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588章 輕鬆拿捏(1)

作者:老冰棍·11個月前

張俊打電話聯絡馬偉豪,約他們晚上一起吃飯。

這一次,馬偉豪倒是爽快的答應了下來。

表面上來看,趙靜是叔叔的代理人,負責在國的投資事務。

至於馬偉豪在中間充當什麼角,有沒有投資,投資多,拿多分紅,這些事張俊都不知,對方也不可能跟張俊講。

趙靜和他家人,有沒有投資?投資多?這些更是謎。

他們這麼做的好是,投資人是趙靜叔叔,公司也是叔叔的,不論趙靜還是馬偉豪,都是幫叔叔做事。

在表面上,他們只是打工人,拿一份正常的工資而已。

如此一來,他們在公司拿再多的分紅和福利,也影響不到他們家裡人在政治上的前途。

哪怕馬紅旗有朝一日殺回本省,擔任省裡的高階職務,馬偉豪現在的工作,也不會影響到父親。

趙靜叔叔在國外,以國外總公司的名義回國投資,不管到哪裡,都是歡迎的。

這一次投資並不算太大,或許是趙靜叔叔在國的一次試水,也是在考驗趙靜的管理和執行能力。

所以趙靜他們選擇來臨溪投資。

因為臨溪是縣級市,背靠省城,發展前途大,同樣的地皮和樓盤,投資卻小得多。

再加上張俊在這裡坐鎮,可以確保專案不會黃。

一切都做得天,這背後要說沒有高人指點,張俊都不相信。

下班以後,張俊挑了家高檔的飯店,宴請馬偉豪和趙靜。

馬偉豪攜趙靜赴約,因為他們也有事要找張俊幫忙。

雖然他們功的將土地拿了下來,但土地的用途屬於商業質。

要想開發樓盤,就必須先變更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而這件事,必須張俊簽字同意。

現行的政策,土地使用質變更,必須經當地規劃管理委員會批准,一般規委會主要員為市長、分管副市長。

有的地方,當地一把手,也就是書記,也會加規委會。

因此想變更土地使用質,當地主必須對此事不反對才有可能。

以臨溪市為例,張俊這個市長,同時也是規委會的會長。

土地使用質變更,報請臨溪市國土局審批,主任、局長、主管國土局副縣長簽字以後,還得張俊簽字同意。

馬偉豪和趙靜,就算有能力擺平下面所有的人,只要張俊反對,土地變更仍然無效。

大家見面以後,表面上一團和氣。

趙靜吸菸,但士煙,因此也就不給張俊敬菸,只管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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