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886章 魔高一丈(1)

作者:老冰棍·11個月前

趙靜打完電話,回到會議室坐下。

“對不起,讓各位領導久等了。”趙靜抱歉的彎了彎腰,道,“十分憾,我們不能接你們提出來的要求。我們投資這麼大,不僅要拿到分紅權,還要參與到臨鋼集團的決策中去!如果你們不能答應的話,那我們的投資將變得毫無意義。”

張俊心想,自己所料不錯,對方投資臨鋼集團,並不僅僅是為了分紅和賺錢,而是為了拿到決策和控制權。

趙靜拿起桌面上的框架協議,手抖了抖,說道:“你們寫的協議,裡面的全部條款,都是對你們有利的。請原諒我們不能接。我們投資300億元,只佔三份,已經很虧了。如果我們連決策的權力都沒有,那我們怎麼保證投資的回報率?份佔比一點,我們可以接,但是我們必須參與決策。謝省長,你是這裡的最高領導,請問你能不能再考慮考慮?”

副省長謝英傑緩緩點頭,說道:“趙總的意見,我們已經知悉,不過國有企業的控權必須掌握在自己手裡,這是底線,還請趙總諒解。”

趙靜雖然年輕,在談判中卻有一種舉重若輕的鬆弛,不急不躁的道:“我們也沒有要求控制權,只求能按照比例,在董事會佔有三左右的投票表決權。”

不給張俊他們反駁的時間,又伶俐的說道:

份公司的決策,難道不是過董事會和東大會來決定的嗎?就像你們政府的決策,不也是各級常委會議來決定嗎?企業也是如此,不論什麼樣的問題,都可以召開董事會或者東大會來商量決定吧?數服從多數,這是最基本的做法。我們只在決策層佔有三左右的人數,應該也影響不到國企的控權吧?”

這是個新的問題!

謝英傑扭頭和徐沛生商議,道:“沛生同志,你怎麼看?”

徐沛生微微傾過子,低聲說道:“謝省長,他們現在要求進董事會,擁有決策權,看似很合理,可是我們一旦答應了,他們以後可以過收買其他董事,或者其他東手裡的份,來達到控制臨鋼集團的目的。”

謝英傑沉思片刻,道:“我們必須保證國企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國有東應明確控東地位、強化東權利、最佳化公司治理結構以及加強監管和風險防範。”

徐沛生深表贊同,道:“剛才張俊同志說得很徹,哪怕我們佔不足51%,也應該過其他方式,比如說簽訂協議、安排表決權等方式,確保國家對上市公司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實現對公司的實際控制!”

謝英傑想了想,對張俊道:“張俊同志,你是臨鋼集團的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對於趙總提出來的方案,你有什麼意見?”

有謝英傑和徐沛生這兩人背書,張俊等人也就可以傷腦筋。

現在謝英傑點名提問張俊,張俊當然不能當甩手掌櫃,說道:“謝省長,我以為,對方提出來要表決權,完全合法合理。”

謝英傑輕輕咦了一聲,詫異的問道:“張俊同志,你同意趙總的要求?”

張俊點頭道:“謝省長,趙小姐的要求,合法合理。我們想留住這筆資金,那我們只能同意。”

謝英傑沉道:“可是,你想過沒有,萬一他們過其他方式,來達到控董事會或者東大會的目的呢?”

張俊微微一笑,道:“所以我們要制定新的協議條款,國企在董事會和東大會的表決權裡面,必須佔到一半以上的席位!其他投資人的表決權,必須進行弱化。比如說,我們可以設定董事長一票否決權。”

謝英傑雙眼一亮,隨即搖頭,道:“董事長一票否決權,這不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遵循一人一票的原則,董事長作為董事會員之一,並不擁有一票否決權。趙總肯定不會同意。”

張俊笑道:“公司法的確沒有規定,董事長有一票否決權。可是,公司法也沒有說,董事長不能擁有一票否決權。也就是說,我國公司法並未對董事長是否有一票否決權做出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的,董事長可以有一票否決權,如果沒有規定的,實行一人一票。”

謝英傑讚許的道:“張俊同志,你對法律法規很悉啊!你不會是學法學的吧?”

張俊含笑回答道:“謝省長,我是學醫的,不過我很喜歡鑽研各種法律圖書。法律不僅是律師和法的工作容,也是普通人用來維護自權益的最好武。知法、懂法,才能在社會上站得更穩當。”

謝英傑出賞識的目,道:“的確如此。知法懂法的人,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合法權益,也能獲得更多的公民責任和社會參與。”

他回覆趙靜道:“趙總,我們商量了一下,我們可以答應你們擁有一定的表決權,但我方也會在協議中制定新的條款,國企必須擁有絕對的控制權,我方的表決權票數,肯定會佔優勢!此外,我們還將在公司章程中,賦予臨鋼集團董事長一票否決權。”

趙靜再次被難住了。

對方雖然答應了自己的要求,卻又設定了更高的門檻。

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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