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1020章 以身督法(2)

作者:老冰棍·11個月前

“不就是一個紀違案子嗎?能有多兇險?”

“你以為他只是搞男關係那麼簡單嗎?哎呀,我實話跟你說了吧!等等,這事不能在電話裡談,恐防隔牆有耳,我給你發信息。”

“好吧!”

結束通話電話後,張俊便把此事的來龍去脈,跟林馨在資訊上說了一遍。

他一提到高海案,林馨便知道跟馬紅旗有關。

林馨本來還有些搖,要不要過來一趟,畢竟臨近年關,他和張俊過年的時候見面就行了,沒必要眼的現在跑過去。

可是事關馬紅旗,反而激起了林馨的好奇心。

發信息給張俊道:“那我更應該去一趟南方省了。這案子跟姑父有關呢!”

張俊說了半天,結果適得其反,不由得更加焦急,回覆道:“你別忘了高海是怎麼死的!還有顧小娟肚子裡的孩子是怎麼沒有的!這件事的複雜程度,以及恐怖程度,不是我們能想象的。我們都是普通人的思維和行為,但有些人的做法,卻完全不在常規範圍之!”

林馨回道:“我是紀檢人,我要辦的每件案子,都是直接面對邪惡勢力!我們做的事,就是懲治壞人!你說這件案子兇險,我不能參加。那又有哪件案子是容易辦的?容易辦的案子,還需要我們中紀委出手嗎?那我乾脆當一個頭烏,趴在家裡當個家庭主婦好了。”

這話說得沒病,張俊看得一愣一愣的。

林馨說得沒錯,中紀委的同志,對所調查員的級別沒有固定限制,但查辦的通常都是大案要案,查員、商人,也多是“大老虎”級別!

上到部級,下到級,中紀委都有權查辦!

大多數案件,涉及到很多違法紀的行為,貪汙腐敗、搞男關係,這些都是常見的案子。而這些大案,往往也會牽扯進人命司!

林馨進了中紀委,查案辦案就是的工作。

怎麼能只挑容易查辦的案子去查辦呢?

既已此門,那就只能以督法。

張俊暗一聲慚愧,心想林馨真不愧是林克明的孫,這思想覺悟真高!

他默默的把剛寫的一段勸說文字給刪除了,然後回覆道:“那好吧,你先過來再說。我也想你了。”

現在說再多,也無法阻止林馨前來南方省,還不如先讓過來,再想辦法留邊,不讓去查辦案子。

不過以林馨的格,張俊只怕也很難阻止。

張俊打電話給馬紅旗,說道:“姑父,臨溪市委書記李向東,想讓我安排個飯局,請你一起吃個飯,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他和馬紅旗關係匪淺,有什麼話當然是直接說出來,不必拐彎抹角。

馬紅旗一聽便明白是怎麼回事,想了想,回道:“李向東?小俊,你覺得此人如何?”

張俊微微笑道:“姑父,向東書記管的是黨委口的工作,為人忠厚沉穩,勤勉為政,公正無私,做為臨溪市委書記,他是合格的。”

這番評價,說得不偏不倚,既沒有貶低李向東,也沒有誇大其詞。

願不願意和李向東吃飯,決定權在馬紅旗手裡,張俊只有建議權。

馬紅旗緩緩說道:“好吧,那就安排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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