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明華則是面如死灰。
因為那張相片當中最顯眼的那個人,就是他妻子。
袁學君沉聲說道:“這張相片上的人,每個人手裡,都提了一到幾個購袋,可以看出來,們剛剛從一家奢侈品包包的店裡走出來。我瞭解過,這家品牌的包,普遍定價在4萬到20萬之間。當中這位穿紅子的人,手裡提了兩個這家品牌的購袋,這兩個包包,說也要大幾萬!”
章明華眉頭一揚,說道:“就算是買了兩個包包,那也沒什麼吧?也許們是幫人捎帶的呢?畢竟不是誰都有機會出國,有些人不想出國,或者沒有時間出國,就會拜託朋友從國外捎貨回來,我以為這無可厚非。我們不能單憑一張相片,就揣測這是們自己花錢購買的。”
張俊看得尷尬不已。
因為那張相片,正是他本人拍攝,過手機傳給徐沛生的。
沒想到徐沛生把這張相片當了證據,還給了袁學君。
徐沛生這麼做,等於向章明華等人宣告了這張相片的拍攝地點。
而當事人不敢想象,當時在黎、又有可能拍攝這張相片,還有可能傳回市裡的人有哪些。
毫無疑問,張俊和他的考察團員,了頭號懷疑件。
徐沛生雖然沒有明說這是張俊拍的,但已經把張俊給暴了出來。
雖然張俊並不害怕被暴,但徐沛生一句商量的話也沒有,張俊知後,心裡還是不太舒服的。
同時,張俊也在思索,難道徐沛生拿這張相片,就想把章明華搞下臺不?
如果政治的鬥爭,有這麼容易,那就好辦了!
然而事實上的況,會有這麼簡單嗎?
章明華說的話,也是有道理的。
萬一這些人真的是在替別人代購呢?
那徐沛生此舉,只不是打草驚蛇?
章明華牛眼一瞪,又提出問題:“請問學君書記,這張相片是誰拍的?他拍了別人的相片,還傳到了你們紀委,當舉報的證據?這個人用心險惡,其心可誅!”
袁學君平靜的回答道:“明華市長,相片是誰拍的,你就不用追問了。群眾舉報的材料,我們會替舉報人保。”
章明華臉變得沉無比,他抬起眼皮,冷冷的看向大螢幕的張俊。
很顯然,他心已經認定,這張相片的出現,肯定跟張俊有關。
張俊的演技,也是一流的,坦然面對章明華的審視。
徐沛生用力一揮手,說道:“明華市長,你不必替相片上的人狡辯!那些奢侈包包,是不是們本人購買的,我們還有很多辦法可以查證。學君書記,請你出示其他證據。”
袁學君點了點頭,拿出一疊材料來,說道:“這是海關登記的申報材料。眾所周知,個人攜帶進境的品,若單價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且總值不超過2萬元,可免稅。超過限額需申報並繳稅。?若品用於銷售牟利,包括代購,無論價值高低均需申報,否則可能被認定為走私貨。據這些申報材料顯示,相片上這些人購買的東西,都是們的個人品。?”
張俊看到,章明華握了雙手,手背上青筋暴突而起,顯然張之極。
就連張俊都沒有想到,徐沛生會從海關申報材料手查起!
這一來,鐵證如山,章明華再想包庇妻子,也就無從談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