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中標的公司,接二連三的發生各種奇怪事。
幾個公司的高管,莫名的被人挖走。
大清早的,剛上班,發現公司大門口,被人倒了一桶屎。
公司老總的座駕,連著被人紮了胎。最可怕的是,剛剛換了胎,又被人扎破!
如果是正常的商業競爭,那自然沒有問題。
但是風行建築公司的做法,己經明顯超出了正常競爭的範圍。
中標的公司報了警。
可是警察接警之後,卻查不到任何有用的資訊。
做這種狗勾當的人,往往都是小混混,這種人無不在,但又很難查證。
這些人辦壞事之時,還把自己包裹得很嚴,戴著帽子和口罩,穿著寬鬆的服,幹完事後立馬開溜。
警方派人蹲守,他們聞風而散。
等警察走後,他們又開始了噁心人的行為。
中標公司不勝其煩。
文世傑當然不會承認,這些噁心事是自己人乾的。
他只是不斷的和對方通,要求合作,共同開發那片地。
中標公司的老闆,在本地也有一些人脈關係,可是他也明白,文世傑是個不講法理的人,得罪不起。他們明明知道,就是文世傑在暗中對付自己,但就是沒有辦法可想。
他們害怕的是,現在所有的壞事還只是一個警告。如果不和文世傑合作,只怕將來還有更可怕的事發生!
商人求的是財,如果因為求財而傷及自己和家人的人安全,那就不值當了。
三思過後,中標公司決定和文世傑合作。
誰料文世傑得寸進尺,不同意中標公司提出來的三七分方案,要求五五開!
中標公司的老闆,氣得跳腳罵娘,罵文世傑就是一個強盜。
要知道,為了拿下這塊地,中標公司的老闆,付出了不的代價,結果文世傑卻坐其,和他平分收益!
中標公司的老闆,越想越氣,更知道自己一味的退讓,只會換來文世傑更貪婪的侵佔,於是一邊穩住文世傑,一邊向警方求助。
許昌明看到案子後,向張俊做了彙報。
“張書記,文世傑使用下三濫的手段,強迫別人和他合作,這種行為,嚴重破壞了正當的商業原則,必須予以嚴懲!”
“昌明,只要有證據,那你們就只管查!能過這件事,查到文世傑頭上,把他抓捕歸案,那當然更好!”
“張書記,這?我們查了許久,沒有任何線索!文世傑壞就壞在這裡,這個人特別明!”
“昌明,海江市的很多刑事案子,都跟文世傑有關。這是海江市的毒瘤!我們如果不能把他拔掉,那我們就是失職!我們要對海江市千萬百姓負責,就一定要把文世傑和他的犯罪團伙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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