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心,早就一萬個同意了。
他花這麼大勁,就是為了拉文世傑局。
但他又不能表現得過於急躁。
有些事就是這樣,你越是端著,對方越想要,你越是想塞給對方,對方反而不懂得珍惜。
文世傑笑道:“張書記,這點小事,你做主就行了,還用得著再開會討論研究?”
張俊笑道:“文總,我可不像你,一把手,能做決定。而且你也知道,我並不分管經濟方面的工作。我問問駱市長的意見吧!”
文世傑道:“那行吧!我等張書記的好訊息。”
張俊問道:“文總,你來找我,是有什麼事吧?”
文世傑道:“沒什麼事,就是來看看張書記,我想多聽聽張書記的教導。”
他微一沉,說道:“張書記,不知道李霞的案子怎麼判?”
這才是他此來的真正目的。
張俊道:“文總,李霞的案子相當嚴重!還沒有到判決那一步。如果你和所犯之事,沒有關聯的話,我勸你還是不要手為好。”
文世傑道:“張書記,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李霞雖然不是我的妻子,但和我也有過一段不錯的關係。如果在能力範圍之,能幫減刑的話,我願意付出我所有的一切。”
他說得真意切,不似作偽,這讓張俊大為驚訝。
在張俊的認知裡,一個梟雄般的人,應該有著鐵石一般的心腸,不然就難大事。一個人而已,哪怕這個人再麗再優秀,對文世傑這樣的功男人來說,也並不稀罕,何況李霞並不年輕了,而18歲的小姑娘永遠都不缺。
文世傑為了搭救李霞,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來,不由得讓張俊刮目相看。
世間多是負心漢,難得有幾個仁義人。
或許應該換一種眼來看待文世傑?
張俊道:“文總,犯了罪就是個罪犯,你怎麼能救呢?”
文世傑道:“我知道,犯法當然要到懲罰。不過,不是有說法嗎?可以獲得害人諒解,可以適當的減刑。李霞拐過那些孩做不正當的易,我希得到這些人的諒解,花多錢都行。哪怕只是給李霞減一點刑也是好的。”
張俊道:“文總,你說的這個況的確是存在的,我會轉告有關部門,如果調解功的話,會有人聯絡你的。”
文世傑道:“好好好,謝張書記。張書記,我知道你是個不貪不腐的好領導,我要是給你送錢,那就落於下乘了。不過我一直都想給政府方面出出力,特別是政法隊伍,為了守護我們一方平安,太多的人,付出太多的辛苦,甚至還有人付出了命的犧牲。我既是市政協委員,也是市商業協會的會長,我理應肩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所以,我想代表市商業協會,給市政法委捐贈一筆資金,用於裝備方面的建設,以及用於因公犧牲人員的卹,不知道張書記肯不肯給我這個機會?”
這人還真是會說話,把捐錢說他的社會責任,說給他機會。
張俊沉道:“文總一番好意,我代表市政法委接了。這是大好事,我當然贊。如果文總果有此心,我代表市政法委向你表示謝。”
文世傑道:“我當然是真心真意的想要捐款。張書記,我願意捐贈五千萬給市政法委,這筆錢怎麼用,由張書記自行安排。”
他在話裡面,還是給張俊留了餘地。
像這種社會捐款,部門是可以單獨安排使用的,錢花在哪裡,不需要向誰說明。
哪怕張俊私吞一半,也沒有誰會說三道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