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2460章 有罪無罪?(1)

作者:老冰棍·6天前

會議室裡,張俊緩緩問道:“各位,文世傑一案,你們有什麼看法?或者有新的進展沒有?上級領導非常關注此案,也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影響,因此要求我們儘快給出理意見。”

儘快結案,既是對領導和人民的一種待,也是為了海江市的經濟建設著想。

張俊雖然不分管經濟工作,但市裡也把幾項重要的經濟工作給他在做。

像華林縣中心大樓的商業化運作,以及海江市新港口的招商引資,張俊有份參與其中。

市裡十幾個主要領導,每個人都有自己分管的工作,各司其職。

在本職工作之外,市裡也會況給他們分配其他單個事項。

張俊手裡的這兩項經濟工作,和文世傑有著離不開的關係。

他想盡快結束這個案件,以繼續後面的工作。

市檢察院的院長馬麗華說道:“張書記,現在沒有更多的證據,可以證明文世傑殺了人,但是,文世傑這個人的風評是很不好的,他主舉報屈文忠,被後者挾持,他有殺人的機。”

張俊嗯了一聲,沒有發表看法,而是緩緩說道:“志宏,昌明,你是公安局長,刑事偵查,你們比較擅長,說說你們的想法。”

趙志宏道:“張書記,疑罪從無,沒有證據證明文世傑殺人,那就不能斷定他是殺人犯。還有一點,當時的況很危急,屈文忠在傷害司機劉濤,文世傑反相助,於於理,都應該是正當防衛。所以我以為,文世傑在本案中,應該無罪。”

馬麗華道:“怎麼能說他無罪呢?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但也是因為他而死的,他最也應該負一個過失殺人的罪名!”

?過失殺人在法律上過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判 3 到 7 年,節輕的判 3 年以下?。量刑要看案件細節,比如是否自首、賠償等況 。???

如果此罪立,那文世傑肯定要坐牢,只是坐多久而已。

張俊看向市中院的院長任躍儒:“躍儒院長,你的看法呢?”

任躍儒微微沉道:“相似的案例,以前也有過,全國各地的判法,都各有不同,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張書記,在我市之前的一個案例中,我們的判決是判當事人正當防衛,不知道你還有沒有印象?”

張俊嗯了一聲:“我知道,你說的是肖偉案。”

任躍儒道:“其實仔細對比,肖偉案和文世傑案,存在相似之。都是在傷歹徒傷人的關鍵時刻,當事人而出,又因為失手——姑且說是失手吧!致使歹徒死亡。既然有肖偉案在前,那文世傑案,我們應該當一個參考。各位的意見呢?”

馬麗華道:“肖偉案和文世傑案有所不同,肖偉案是很明確的出於正當防衛,而文世傑案則存在報復、殺人滅口等嫌疑。我以為,這兩個案子應該分開討論,不能混為一談。”

眾人的意見很難統一。

只要是兩個人以上的會議,基本上都會存在分歧。

要是意見一致,也就不用開會討論了。

馬麗華以為,文世傑有其他不正當理由,可以藉機行兇,殺害屈文忠,所以不適用正當防衛。

而其他人則認為,當時車子裡面空間狹小,搏鬥之時,萬分張,不管是失手,還是不小心自殺,都有可能發生。

趙志宏道:“張書記,要不還是請你拿主意吧!”

任躍儒也道:“是啊,張書記,我們這麼爭執下去,沒有一個結果,還是請你拿個主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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