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兵1929》第1175章 ‘老乾媽’重機槍(1)

作者:山有意·11個月前

其實,民國曆史上,在民國初到抗戰發的這一段歷史中,華夏各方勢力和軍閥的軍隊中,裝備的米國武非常,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是米國武不好嗎?

這裡就要說到,從晚清到民國的這幾十年裡,西方列強以種種原因和自利益的考慮,一共對華夏實行了三次武運。

前兩次暫且不論,只說這第三次。

1918年,米國駐華公使向英法日意等國發出會晤討論停止對華輸出武。理由也很可笑,說是中國正於‘南北戰’,沒有統一的政府。而且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早日促華夏的和平統一等等。

但是實際上卻是針對幾乎獨佔了中國軍火市場的日本。

由於前兩次西方列強對華的武運以及一戰的原因,導致沒有在公約上簽字的日本佔了大便宜。

在此期間,日本為了自的發展和阻撓華夏統一的目的,不斷售賣武扶持民國各系軍閥,其中比較大的皖系、奉系以及晉系都是以日系武為基礎建立了自己的軍工系。

到了一戰之後,這些西方列強才突然發現,整個華夏的軍火市場幾乎被日本壟斷了。

這特麼還得了,你日本的軍工系都是老子們幫你建立起來的,現在你特麼的就連湯都不給老子喝一口了。

所以,本著老子吃不到的你也別想吃的心態,加上西方列強也不願意看到日本在華的影響力日漸加深,所以米國就第一個跳了出來呼籲對華武運。而同樣眼看吃不到的英法意自然也一拍即合。

到了1919年,日本最終也抗不住列強的力,不得不在“止對華出售武”的公約上簽字。

順帶說一下運協議中的條款。

這個條款定義不明,參與的各個國家又心懷鬼胎,本存在很大的缺陷,而且名義上代表中國的北洋政府從來就沒有接過協議。所以列強只能在法理上約束其國民的軍售行為,但是卻無權止所有運售中國的軍火。

所以,此公約並不是全球和廣泛運條約,還有如義大利、德國、捷克、比利時等一大批西方國家沒有簽字。

到了1924年的時候,雖然米國和英國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極力遏制,但還是有大批來自德國、捷克等非運國的軍火運到中國。

而到了現在,德國和捷克的武銷售已經在華夏佔據了很大一部分市場。

而在一戰後急於恢復經濟的法國,看到自己的對手和鄰居們都在吃,自然也坐不住了,開始半遮半掩地向中國出售一些並沒有在條約中明確的武,比如迫擊炮和輕型山炮。

只是,作為“止對華出售武”公約發起國的米國,這時再是垂涎民國的軍火市場,也只能自己悄悄咬碎牙齒往肚裡咽,兀自強撐著不賣任何武給中國。

但是,別看米國態度非常強,但在當時沒有列運名單中的飛機卻是賣了不給華夏,民國空軍中就裝備了不米國的霍克戰鬥機,可謂是又要立牌坊又要當那個啥。

而周文之前購買的比如米國的柯爾特手槍以及湯姆遜衝鋒-槍,都是過曼德爾在國際走私市場上買的,自然讓米國佬也無話可說。

但是,諸如炮艇以及大口徑重機槍之類的,由於米國政-府的嚴令止,就是走私市場上也很難買到批次的。所以周文即使有錢,一時半會也弄不到心儀的武

炮艇也還罷了,周文圖的就是二手貨便宜,而且貨快,拿來就能用。主要是為長江航運護航,效能也不需要有多先進。

但是‘老乾媽’重機槍就不同了,周文不只是要買現的,而且還想著能不能仿製,起碼彈藥的生產線要弄一套過來。

不然以傭兵團火力至上的戰思想,進口多子彈和機槍也不夠幾場戰鬥消耗的,完全是個吞金的無底

那麼,‘老乾媽’重機槍到底是如何的先進,能讓周文如此有獨鍾?

‘老乾媽’重機槍全稱為朗寧氣冷式重機槍,口徑達12.7毫米,發12.7×99口徑槍彈,包括有普通彈、穿甲燃-燒彈、穿甲-彈、曳彈、穿甲曳彈、穿甲燃燒曳彈、訓練彈等。

該槍自1921年研發面世90多年的時間,仍然廣各個國家歡迎,據統計,購買該重機槍的國家已經超過100個,總產量已經達到300萬

可以說,重機槍是世界為數不多的“古董級”的武之一。重機槍從面世以來就備米軍歡迎,甚至有人親切地稱呼它為“Deuce”,意為“老乾媽”,這足以看出米軍對它的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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