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的自然是原告律師,這年輕人,臉上已經黑氣浮現!
原告律師剛想說什麼,寧剛直接呵道:“現在是被告方質證、反證環節,你方舉證已經結束,所以給我閉!”
好傢伙,寧剛這不僅沒給對方面子,還是按著啪啪打臉……不過我沒給敲錘子的面子!
他知道規矩,這樣說是違規甚至違法的,但不想忍,該懟就懟!
……
年輕律師一下子有些惱,但他知道流程,他繼續對審判長道:“抗議,被告辯護人這是對我本人的侮辱言辭,我請求審判長對被告辯護人採取制止和訓誡!”
審判長很是無語,遇到寧剛,算自己倒黴,不過當庭之下,他必須得有自己作為法律審判人的威嚴!
“被告辯護人……”
他話還沒說完,寧剛直接打斷:“審判長閣下,我反對!
對方代理人在干擾我的質證、反證環節。據民事訴訟法第140條及法庭規則,我方正依法對三發表意見,沒有人可以剝奪這項權利。
並且請求書記員將對方辯護人多次無理打斷我方發言的事實記錄在案,也請審判長閣下維護審判秩序,否則我將採取向上層法院提出抗議並起訴!”
……
寧剛這下子,是徹底將自己態度擺的清清楚楚。今天他就是要搞事,誰不聽話都得挨板子!
哪怕你是敲錘子的……哪怕老子違規發言,如何?
你可以因為一些違規去批判我,但沒辦法阻擋我贏,以後我還得把場子找回來,起訴你……
讓書記員記錄,是施加程式力非常有效的一招,無論是律師還是法,都有一定的針對作用!
……
這下法後悔了,就該繼續睜隻眼閉隻眼,被寧剛這麼懟回來,他丟了面子,還不敢報復……早知道應該請假!
年輕的原告律師卻爽了,雖然他也被懟,但見寧剛這麼給法力,秉承法律公正的況下,泥人還有三份火,是能影響結果的!
可他沒料到,審判長只沉默了三秒鐘,便黑著臉說道:“原告律師不得擾庭審秩序,被告律師繼續!”
小年輕懵了,啥況?
他接這個案子其實很有信心,因為有人吃藥死亡是事實,對方機構就得承擔責任。證據只要不是太拉,大機率就能贏。
可如果敲錘子的拉偏架,那就不對勁了……還有寧剛這個逐漸淡出司法界的人,雖然以前牛,可現在開公司去了,就沒生疏?
而且你大一前輩,跑來打這樣的小司。之前他還想能不能踩一踩寧剛,現在……呵呵,草率了!
年輕律師是越來越察覺不對勁,也不由得有些慌了……寧剛還是那個寧剛?
不過他沒打算認慫,等到了自己的環節,得把矛頭拉回起訴索賠的方向上,不能被寧剛帶了節奏!
……
想著,眾人都沒有在糾結寧剛的“猖狂言論”,包括小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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