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大山:1840》第179章 東婆羅洲局勢(1)

作者:我是7天·11個月前

汶萊採用封建領主制度,蘇丹的直屬領地主要在加里曼丹島北部。其他區域則由地方領主掌握實權。

這些地方領主大多擁有自己的武裝,只需向汶萊蘇丹表示效忠,納一定的貢品即可。

民浪下,婆羅洲也是歐洲列強民的目標之一。

在歐洲民者的威下,一些地方領主出賣貿易特權,並要求歐洲民者提供軍事“保護”,一步步離了汶萊蘇丹的控制,使汶萊的疆域逐步小。

17-18世紀,荷蘭人從爪哇島(菲律賓)逐步向東推進,瓦解了汶萊對加里曼丹島(東婆羅洲)西部和南部的統治。

英國東印度公司在1773年壟斷了汶萊的對外貿易。

西班牙人向菲律賓群島南部推進,不斷打擊汶萊屬國蘇祿蘇丹國。

在英荷西民者的夾攻下,汶萊蘇丹19世紀初的實際統治範圍,被到加里曼丹島北部,大約相當於鼎盛期疆域的四分之一。

島的西部和南部被荷蘭人佔據,為荷屬印尼民地的一部分,蘇祿蘇丹國名義上仍然屬於汶萊。

為了加強管理,汶萊蘇丹將剩餘疆土進行了劃分,中間是直屬領地,東部是沙省,西部是砂撈越省,直屬領地的面積比另外兩省加起來還要大。

里這個地方屬於直屬領地,又挨著沙撈越省,面臨大海背靠山區。

相比之下,馬來群島其他地方都已淪為民地,只有汶萊保持著獨立,但這種獨立也只是暫時的。

從十九世紀早期開始,沙撈越地區的馬來部族和達亞克人就開始激烈抵制汶萊蘇丹的統治。

到了1839年,由於總督馬庫陀的暴激起了當地人的大規模起義,已經讓這個地區實際上離了汶萊控制,蘇丹不得不派遣自己的叔父達.雜湊姆來這裡的救火。

雜湊姆和此時在島上活的英國冒險家詹姆斯.布魯克結識並好。

布魯克有一定軍事經驗,更關鍵的是他背後有活躍在附近海域的英國皇家海軍的支援,所以雜湊姆向蘇丹推薦他來當沙撈越的總督。

後來的事實證明布魯克的確手腕過人,不僅順利的安住了當地的各大部族,而且多次擊退了附近的海盜集團的侵襲。

這一時期主要由馬來人組的海盜集團在南洋十分活躍,不僅劫掠各國商船,還經常上岸襲擊港口和城鎮,甚至一度攻陷了汶萊蘇丹國的國都,蘇丹本人不得不逃亡陸。

後來在英國海軍的介下,經過多場苦戰,才擊潰了這幫海盜集團。

此後充當汶萊蘇丹治下總督的布魯克,開始鞏固自己在當地的統治,他和他的後裔積極拓展勢力範圍,取得了事實上的獨立地位,也引起了附近荷蘭民者的不安。

1840年,布魯克與汶萊蘇丹達協議,幫助鎮砂撈越的起義,條件是任命他為砂撈越省督。

此舉是典型的驅狼迎虎,布魯克依仗英國軍隊很快鎮起義,得到了省督職位後,在1842年宣佈砂撈越離汶萊為獨立國家,外界稱其為沙撈越王國或布魯克王朝。

汶萊蘇丹這才認識到英國人的真面目,不承認沙撈越獨立,斷絕與英國人的來往,並出兵打算收復失地。然而,汶萊軍隊屢戰屢敗,最終在1846年被迫將沙撈越完全割讓給布魯克。

在布魯克的沙撈越國的南邊,還有一個以華人為主的蘭芳共和國。

1776年,來自廣東梅縣的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現稱西加里曼丹)坤甸立了“蘭芳公司”,是個類似於東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彩的團組織。

1777年,“公司”改為“共和國”,以東萬律為首都的“蘭芳大統制共和國”建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羅芳伯擔任首任國家元首“大唐總長”,並被當地人尊稱為“坤甸王”。

“蘭芳共和國”全稱“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華人所創立的第一個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最初並非政治組織,而是一家貿易公司。清朝乾隆年間,廣東嘉應人吳元盛因為謀劃起義事洩,因而逃亡到婆羅洲,在當地建立了很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為該公司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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