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大山:1840》第229章 改革領主制度(1)

作者:我是7天·11個月前

汶萊船廠和納閩島煤礦兩個專案也招收大量的力工,等於“新南號”變相向汶萊國注了資金。

同時,“南號”秘的以各種份進汶萊國投資商貿,開設布匹商號、飯店、客棧、搬運公司等等。

這些公司和商號表面上與“新南號”無關,做了切割,作為在汶萊國的地下力量和報組織。

其實這些投資也給汶萊國帶來了就業和資金的流

商貿的紅火顯而易見的吸引了王公大臣對商貿領域的投資,他們家中儲存的大量白銀對市場的注也起到了拉經濟的效果。

當然,這些投資雖然一定程度上拉了汶萊國商貿經濟,但是還改變不了汶萊國的本制度上的問題,那就是封建制對資本制的約束。

所以,張大強最終還是促奧馬爾·阿里·賽福鼎二世下定解決領主制的決心。

汶萊國領主的權力非常之大,其實就是部落之王,汶萊國蘇丹的命令在他們那裡常常會打上折扣。這些領主也是看誰給的利益大,誰的實力強就會奉誰為王。

譬如沙撈越附近的領主,在布魯克王朝的拉攏和威下,叛變了汶萊國為了布魯克王朝的領主。

奧馬爾·阿里·賽福鼎二世分為了兩步走,將通較為方便的領主管轄之地,全部改為省,領主改任為省長,改為省長之後,絕私兵,省長只能領導治安力量。

此次改革了很多人的本,自然許多人反對,但是奧馬爾·阿里·賽福鼎二世手中有火槍隊和大炮。只要是反對的,一個個派兵鎮

只要是鎮的領主,家族主要人員全部消滅,人附屬人員全部給予自由,然後送到各大工地當工人。這些領主的財產全部充王室的金庫,用作軍費。

過的領主地盤,再派任省長去管理,但是是行政任命制度,不再是地方王了。領主的田地由省政府管理並租賃,租賃收作為省政府的行政開支。

其餘的領主看到賽福鼎二世的腥鎮,自然也都認慫了,從領主轉換為省長,斷絕了領主的世襲,保住了自己的財產。

轉換為省長的領主,一旦不聽話,汶萊蘇丹就會任命新的省長,原來的領主就只能做一個當地的富翁。

破除了領主制度,也同樣打破了領主對領地居民的人約束,流汶萊國王城的自由民越來越多。

“新南號”此時預先開始佈局,與王室開始立公司,收購王城周圍的土地,為未來房地產事業做準備。

“新南號”同時與王室合開設銀行,也是為未來房地產貸款做準備。

這些未來的行業,也將那些忠誠於賽福鼎二世的王公大臣、以前的領主拉攏進來,都參獲得一些份,為利益共同

在汶萊國大變革的時期,“南號”等於將手進了汶萊國的各個領域,確保與汶萊國掌權的統治階級形了共生關係。

在這個過程中,雖然“南號”投了大量的金錢拉汶萊國的經濟,但是回報也是極其厚的。

首先是里船廠的蒸汽機船銷售給了汶萊運輸公司,保證了船廠的銷售,形了資金回籠。

納閩島生產的煤就地燒焦炭,產生的副產品瀝青直接賣給了汶萊國修路。

沙撈越至中國的客運航行不僅僅將沙撈越境華人公司的市場佔領,附近蘭芳共和國的華人市場也佔領了。

除了里和納閩島兩地以租金方式給與汶萊國回饋之外,其他所有專案,“新南號”都主帶頭繳納工商稅。當然,工商稅的制定也在“新南號”的影響下,是比較低的,要促進投資。

王室和許多王公大臣家族也都參了很多企業,較低的工商稅也符合他們的利益需求,所以,這些事坐下來之後,大家都很好商量。

在“新南號”的影響下,汶萊國的制正逐漸從封建王朝制度漸漸向君主制度下資本主義市場國家轉變。

賽福鼎二世執政的思路也逐漸清晰,王室要過參工商業掙錢來養活忠於王室的軍隊,王室掌控軍權保障王室的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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