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大山:1840》第318章 開展談判(1)

作者:我是7天·11個月前

海峽民地總督(Governor of the Straits Settlents),又稱三洲府總督,是民地時期英國派駐海峽民地的英皇代表。早於1826年的時候,英國東印度公司將新加坡、檳城和馬六甲三個轄地合併海峽民地,並置海峽民地總督一職。

也就是說是隸屬於印度領地之下的,地位稍低,德沃爾很希為與印度領地平行的民地總督。

但是這需要管轄範圍的擴大和經濟實力的提升,如果和汶萊國能夠談判功,那麼新加坡的經濟地位將有很大提升。

1848年,英國對中國貿易總額大約600萬兩白銀,30萬兩白銀的話相對於二十分之一的中國貿易額,對婆羅洲島上的這樣小國家來說,簡直不可思議,而且在新加坡易,這30萬兩的貨,要節約從新加坡到中國上海的海上運輸費用,也是為英國商人節約了大量的本。

這件事要促,必須促德沃爾總督決定了。

為了促這件事,他秘書謄抄了這封信三份,一份送到孟買呈給自己的直系上司印度總督詹姆斯·布朗-拉姆齊;一份呈送給了倫敦負責領地事務的民地管理辦公室;一份呈送給了外大臣麥尊。並在後兩封信件裡附上了自己的意見。

同時,他還在來往的相悉的商人之間傳播這個資訊,這些從中國回來,路過馬六甲海峽的商人會把這個振人心的訊息帶到孟買和倫敦。

當然,有的更為明的商人已經去旅館拜訪汶萊的特使蘇泊爾,想要早點知道汶萊國需要什麼樣的貨

下次從英國過來就直接裝運這些貨,對他們來說,節約了馬六甲海峽到上海的航程那是多麼妙,一船貨多賺幾百英鎊。

德沃爾想的不一樣,印度總督詹姆斯·布朗-拉姆齊並沒有否定與汶萊國的談判,發對汶萊的遠征是英國本土做出的決定,並不符合東印度公司的利益,而且是在前任總督手裡實施的,與他基本沒什麼關係。

而且事實告訴他,前幾次遠征一點好都沒有,損失都巨大。如果還有一次規模巨大的遠征,即使功,本都收不回來。

而且一次規模巨大的遠征,皇家海軍那些驕傲的軍肯定把勝利的榮耀攫取走,留給東印度公司的都是需要卹的傷兵。

划不來,一點都划不來,如果能有這樣的談判,讓東印度公司了結此事,詹姆斯·布朗-拉姆齊覺得還是可以的,只不過,他覺得印度籍士兵不歸還不行,尤其是那些印度帆手,這些人培養起來不容易。

其餘的那些人,不要算了,要回來還要算工資。反正前面都已經算過卹金了,再算回來,加上傷兵治療什麼的,支出肯定大於卹。

還有就是十萬兩的賠償太了,東印度公司損失了那麼多船,這個必須提高。

於是,印度總督大人附屬了自己的意見,差人送往了倫敦。

汶萊國談判的訊息傳到了倫敦,引發了一番爭論。決策圈及接到決策圈的人分為兩派,一是要給汶萊國一個教訓,再簽訂和約,另一種就是直接簽了算了,這種小國家花那麼大代價打了得不償失。

詭異的是英國皇家海軍象徵表示了一下反對議和之後就沒有聲息了。

各有各的小算盤,英國皇家海軍知道,自己拿出的軍事方案沒辦法在過,但是又不能不顧皇家海軍的面,反對是要反對的,但是要皇家海軍拿一個閹割版的軍事方案去執行,那是萬萬不可。

財政大臣倒是激烈的贊議和,因為每年5萬兩的管理費是直接國庫的,管理費,太T歡這個說法了。

商人們則在後面推波助瀾,希能夠答應汶萊國的議和。據一些商人打聽的訊息,汶萊人會買布料,還會售出香料和茶葉,這都是來回賺的貨啊。

也有戰爭,幻想大英帝國拿下汶萊國,再拿下荷蘭人領地的戰爭狂人,也站出來嚷嚷幾句。

最後,還是外大臣麥尊這個人一錘定音了,外大臣又外相,對外商貿他也能管,第一次對中國的片戰爭就是他力主發的。

他有句名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打一場折本的戰爭毫無意義,但是要訛詐出文萊國更多的利益,讓他們知道敢對大英帝國軍隊還手的代價,並一直記住!

締結和約與對外商貿都是外事務的一部分,加上麥尊在英國政壇上的強勢,談判的事就定下來了。

一場曠日持久的談判開始在倫敦至新加坡還有汶萊之間反覆流著,但是有了英國政府的態度,汶萊國態度很好,從談判開始,就在新加坡設立了商務代辦,幾家公司就開始進駐了。

商務代辦每天都掛著牌子,需要購買什麼貨,會出售什麼貨。這幾家公司其實都是“新南號”和汶萊國、蘭芳共和國合資的公司,還有各自獨資的公司,彼此之間還互相比價格,很是那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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