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主線都得圍繞著主角展開,不論是明面裝打臉,還是暗的幕後調教,一切劇都是為了突出一點,必須要爽。
其實,李傑在主世界的時候是寫過網路小說的,不過時間很早,零幾年上學的時候寫的,為了多掙點生活費。
如果按照網路小說歷史劃分的話,那時候應該是屬於上古年代。
他清楚的記得第一筆稿費是513塊,當時還沒有支付寶、電子銀行什麼的,提現全靠網站編輯匯款。
等到畢業參加工作,空閒時間越來越,李傑就沒有繼續寫了。
雖然沒有繼續寫,但是李傑一直有關注網路小說,偶爾還會找幾本書看一看,當做工作之餘的放鬆。
李傑寫小說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為了賺錢,二是為了暗中幫助一下鍾曉芹。
原劇中鍾曉芹靠著寫小說賺了一百多萬,這段劇簡直非常不合理。
先不論鍾曉芹能否一書封神,即便是那種‘天才作家’,也不可能在那麼短的時間,賺到一百多萬。
一個作品,從誕生,到完稿,再到版權開發,這一切都需要時間。
除非那些名的大神作家,否則一個新人作家,哪怕一書名,版權開發也不會有那麼快,版權費也不會那麼高。
正常況下,改編方購買版權,大部分都是先付一筆預付款,等到確認開發之後,再補齊尾款。
其中的時間單位是以年來計算的。
何況,鍾曉芹寫的更像是心隨筆,篇幅也不長,想要憑藉這樣的書,一書封神並且拿下一百多萬的鉅額版權費用。
這已經不是金手指了,而是金象。
在正式寫小說之前,李傑花了一番時間,仔細研究了一下這個世界網路小說的風向。
總而言,在這個世界的龍頭網站奇點上,類似的無腦小白文已經不吃香了。
考慮良久,李傑緩緩敲擊著鍵盤,片刻後,‘詭秘之主’四個字出現在了電腦螢幕上。
副本世界的錢財沒法帶出去,李傑自然是能不費腦子就不費腦子,以他的記憶力和文字功底,把這部超人氣作品搬運到這個世界,完全不是問題。
由於有著完整的大綱以及劇脈絡,李傑搬運起來幾乎跟抄寫差不多。
短短的一個小時,5萬字的容便‘寫’好了。
如果依照目前的速度,只需要不到半個月的時間,李傑就能把整本小說全部碼出來。
到時候,上架前每天一萬字更新,上架之後,每天更新五萬字,三個月之完本。
既有質,又有量,此書不火,天理難容!
噼裡啪啦!
房間裡只剩下鍵盤的敲擊聲,倘若有人旁觀,就能驚訝的發現,原來人的手速居然能這麼快,簡直都快到有殘影了。
關鍵,竟然還這麼持久!
李傑的主要力都放在了搬運上,寫的很快,也懶得去分章了,索以一萬為一個章節,免得上傳之後被讀者老爺們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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