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進副本!”
幾天後,李傑躺在院子裡的躺椅上,輕聲的呼喚了一下系統。
悉的眼前一暗。
再次恢復知覺,時空變換。
睜開雙眼,首先映眼簾的是一張木辦公桌,臺子上擺滿了各種案件卷宗,最上面一份卷宗上的日期赫然寫著。
2003年5月28日。
03年?
也就是說‘江線’開始的年份?
閉目回想了一下腦海中的記憶,原主畢業於江華大學,碩士學歷,為了和朋友吳可在一起,於02年考上清州市都察院。
03年,原主調到清州市下屬的平康縣都察院擔任偵查監督科科長(副科級)。
縣都察院的主要部門有控告申訴檢查科、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民事行政科、未年人檢察科、反貪以及反科。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偵查監督科的批准逮捕權,公訴科和未年人檢察科的公訴權以及反貪、反的偵查權。
雖然江是名牌大學的高材生(985碩士畢業),雖然時間線是03,但是即便如此,一個剛剛進都察院的新人也不可能在短短的一年時間裡就當上實權副科。
其中固然有江個人能力的原因,但是也離不開一個貴人的幫助。
這個貴人就是吳可的父親,清州市都察院副檢察長。
如果沒有吳副檢的極力推薦,原主不可能升的這麼快,即便地方優待高學歷人才,也不足以讓江擔任實權副科,頂多也就是副科級待遇。
咚!咚!
“江!吃飯啦!”
就在這時,門外傳來一道悉的聲。
李傑低頭看了一眼腕上的手錶,已經接近十二點了,確實到了吃飯的時間。
“我這就來。”
將桌上的卷宗隨意整理了一下,李傑便起向著門外走去,一邊走著一邊仔細打量著眼前的這間辦公室。
辦公室不是很大,大約只有十來個平方,窗前擺著一張辦公桌,進門的右手邊放著一排的書櫃,裡面基本上塞得滿滿當當的,全都是各種案子的卷宗。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一審流程是,刑部先到偵查監督科申請批註逮捕→偵查監督科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申請過,刑部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完移起訴,案件管理辦公室複製卷宗分配至公訴科。
公訴科決定是否提起訴訟→如果決定公訴便移至法院審理,然後出席一審並支援公訴。
最後,法院開庭審理判決。
流程中涉及到兩個比較重要的部門,一個是偵查監督科,一個是公訴科,兩者中的任何一個覺得案存在疑問,都可以將案子打回刑部。
偵查監督科除了批准逮捕權之外,還肩負著審批偵查羈押期限是否延長,監督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以及偵查活是否合法等。
。小不是卻利權是但,科副是只別級長科的科督監查偵看別,此因
。)限有間空職升以所,坑個一蔔蘿個一,統系法司出調難很,職升部統系在是都上本基(慢較比會度速的職升院察都,是就的惜可點有一唯過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