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進笑傲江湖副本之前,李傑基本上通讀了《明史》(清朝修的)、《明實錄》(明朝方修的,每一任新皇登基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給前一任皇帝修實錄,全篇一千多萬字)、《國榷》(明朝人談遷參照明實錄私人修的,方記載肯定要避諱,有些事不夠公正)、《明會典》(修正書,規範典章制度,以行政法規為主的法典)等等一系列叢書。
退一步來說,即便沒有笑傲江湖副本的經歷,憑藉李傑翻閱過的資料也足以寫出一本明史通俗讀。
李傑相信,這本書的質量一定會高於原版的《明朝那些事》,等到書籍出版之後,經濟條件就會好轉很多。
當然,李傑是不會用自己的本名來寫的,因為一旦書籍出版,以他的水平,不論是銷量還是名氣,肯定都會超越原版。
屆時勢必會給領導留下一些不好的印象。
領導心中必然會有疑問。
你哪來的時間寫書?
什麼?
用業餘時間的寫的?
誰信啊?
即便領導相信,也沒法堵下悠悠之口。
適當的遮掩是非常必要的。
在進副本之前,李傑列出了幾個人選,首要人選自然是原的父親,由於劇版和小說版都沒怎麼提過江的家庭背景,一時間沒法直接確定人選。
進副本之後,李傑第一時間翻閱了腦海中的記憶,此世他是出生於一個普通家庭,真正的那種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教師。
而他的父親恰好是歷史老師,用父親的名義來出版再合適不過。
披了這層皮,未來他用錢也好解釋,花自己家裡的錢總不犯法吧?
吳可的父親是清州市都察院副檢察長,理所當然,家裡是住在市裡,基本上一放假就會回市區的家裡,李傑之前去過好幾次,倒也是門路。
沿著記憶中的路線,很快,李傑便找到了吳家。
咚!咚!
沒過多久,門後就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吱呀!
吳可開啟大門,看到李傑立馬展一笑,旋即目下移,注意到他手上提著的酒和水果,臉上又憑添了幾分喜。
然而,當看清楚李傑手上提著的是茅臺酒時,臉立馬就變了,心疼道。
“你買這麼貴的酒幹嘛,有錢也不知道存著,我爸嘛,給他喝幾十塊的水井坊就行,沒必要買茅臺。”
“下次不準買了啊!”
李傑看到一副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樣,想笑又不敢笑,忍著笑意點了點頭。
“好,下次不買了,錢留著娶媳婦用!”
吳可聽到這句話,紅著臉啐了一口。
”!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