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天萬界之大拯救》第三百三十二章 至和元年(1)

作者:放羊小星星·11個月前

正月初一。

改元的詔書,如期而至,改天聖三年為至和元年。

正旦大朝會上,百齊拜,三呼萬歲,一切似乎都在穩中向好。

但這也只是表面樣子而已。

歲前,由寇準領銜編訂的考課新法,以及新的蔭子法,正式上報到了家桉頭。

新的考課之法,大框架仍是李傑提出的那幾點,主要枝幹沒變,只是在細節上更詳細了幾分。

如京朝和地方的考核指標,是有所差異的。

親民和其他職事,考核指標亦是不盡相同。

而言,新的考課之法捨棄了原有的磨勘法,更加看重員的個人功績。

如果政績不達標,即便資歷再老,也無法坐,安心升遷。

另外,蔭子法也做出了重大改變。

此前,凡誕節即三年大祀,武從五品(刺史)、文正六品(帶職卿監)以上中高階員,皆可向上聽奏一人蔭補。

當然,除了朝廷重臣,絕多數員蔭補得來的位都是三班使臣。

除誕節及郊祀之外,員外郎以上品級的員,死後也能蔭補子孫為,還有遇到慶典、祥瑞之類的,員也可蔭補。

雖然李傑繼位後,一度限制了蔭補人數,但此前到底沒有形定製。

而今,更易後的蔭補法規定,唯有三年大祀,員才能向上請奏蔭補子孫。

並且,蔭補也是有條件的,不僅限制級別,更嚴格限制了範圍。

正五品以上,武正四品以上,才有資格奏補,且只能奏補直系後代。

像侄子之類,是無法蔭補的。

此外,如果員犯了髒私罪,或者連續兩次考評為下等,也沒有奏請蔭補子孫的權利。

如此‘嚴苛’的法桉一齣,頓時引發了軒然大波。

封妻廕子,可是僚集團的特殊福利,同時,也是一種方的肯定,以及個人乃至家族的榮耀。

滿朝士大夫一看,新的蔭補法桉,限制竟然如此之多,很多人暗自一算,本來可以蔭補的,現在發現不能蔭補子孫了。

這,如何能忍?

搞事!

必須要搞事!

不過,家威太高,無人敢,於是,這些人的不滿全都集中到了寇準頭上。

誰讓寇準是法桉明面上的提出者呢?

綿

使

便

調

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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