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臣奏議,應重定廂軍揀選之章程。”
“凡老弱怯懦者,該放免,放免。”
“然,軍士守備地方,縱使無功,亦有勞,凡放免者,皆應善待。”
“援先朝故事,放免歸家者,皆準許其墾荒,新墾之地,前三年,免其夏秋兩稅,後五年,當夏秋兩稅減半。”
“然,免稅之地,理應有所限定。”
“以五口之家為例,人日食米一升,歲一匹,五口之家,年食米約為二十石,五匹。”
“天下田畝,分上中下三等,中田每畝約收一石,以此為例,五口之家,最需要中田二十餘畝。”
“不過,若是加上田稅、丁錢、雜賦、口糧、糧種等,二十畝中田,只是勉強湖口。”
田稅,即夏秋兩稅,宋朝的普通老百姓除了兩稅之外,還需要負擔額外的丁錢、雜賦等。
如鹽錢、農錢、牛皮錢、酒錢等等。
其實,相比於兩稅,這些額外的丁錢、雜賦的開支,反而對百姓的負擔更重一點。
“綜合考量,臣以為,免稅之地,應以五十畝每人為限!”
這個數字,丁謂並不是隨口說的,而是經過心測算的。
丁謂雖然沒有領過軍,但人是共同的,那些即將被放免的廂軍,大多都是服役十年以上的。
這些人早已習慣了國家供養,某些服役更久的,甚至忘了該怎麼種田。
因此,想要讓他們平靜的接放免,必須要之以利。
三年免稅,五年半稅,這個利,足夠大了!
如果對於田畝不加以限制,此善政極有可能變之源。
每人限定五十畝,就是丁謂出的答桉。
五十畝地,年產五十石,前三年免稅期,扣除口糧、丁錢等,一個五口之家,每年至能結餘三十石。
一石糧食的價格大概在三百文左右,三十石便是九千錢。
九千錢,不了!
前不久,先帝修奉永定陵期間,佔了民田十八頃,據當地地價,十八頃田,估價70萬錢(700貫),平均每畝地約為400文左右。
雖然家特給百萬錢(1000貫),平均地價高達550文,但這是帶佳賞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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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地價約為400文一畝地。
若是以此資料為算,結餘9000錢,每年結餘的錢足以購買中田20餘畝,三年便是60畝。
60畝加上墾荒的50畝,足足有一頃地,不論是在鄉下,亦或者是城鎮,一頃地,足以讓五口之家過上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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