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天萬界之大拯救》第20章 解約年(2)

作者:放羊小星星·10個月前

港臺歌手來地的人次直接暴降。

電臺也儘可能的推送地歌曲。

在這種大背景下,94新生代迅速崛起,但有一些人紅了之後就‘飄’了。

解約!

必須解約!

我都那麼紅了,憑什麼要被公司吸

不僅要吸版稅的,連商演的錢都要被吸

陳林、潘勁東、謝東、甘平、林倫、擰、陳紅、指南針樂隊等等歌手,紛紛開啟解約之路。

人嘛都是雙標的,很多人只看到公司吸,卻沒有看見公司付出了什麼東西。

在部分人看來,他們紅,那是應該,那是天經地義。

沒有公司,他們照樣能紅。

此時,國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即使唱片公司想要追回損失,也是困難重重。

面對解約狂,羊城太平洋陳氏公司和浙省文藝廣播電臺聯合向全國音樂製作單位發出邀請。

上個月月底,全國幾十家音樂製作單位在杭城香格里拉簽訂了一份《華夏音像演藝製作杭城公約》。

不過。

這東西屁用沒有。

頂多只是一個形式,連威懾作用都很有限。

畢竟,它只是行業部的協商辦法,不備任何法律意義。

除了轟轟烈烈的解約,1995年開年之初,還有一浩浩的抄襲

地,抄港臺的最多。

塔喵的。

連李傑的第一張專輯都有人抄襲。

《醜奴兒》被人改了詞,重新出版,銷量比他這個正版賣的還要多。

對於這種行為,滾石當然不會慣著。

直接找到那家金鈴音像出版社,但沒卵用。

人家說他們只是代生產,是誰委託的,他們提供了一份似是而非的合同。

報警也找不到人。

更別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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