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力捉姦之後》第1908章 是個不錯的小夥子(1)

作者:打錯了·4個月前

局子裡。

大力坐在詢問椅上,雙手被銬住,面前一盞白熾燈照得他眼睛又酸又脹。

房間不大,十來個平米的樣子,牆壁和地面都被刷了灰,接近天花板的地方有個比書本大點的通風口。

在大力的對面,一張條形桌子裡面,坐著兩個男便

一個比較年輕,二十多歲,一箇中年人,四十來歲。

這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便就是帶人去慶子家抓大力的那個鈴木隊長。

鈴木隊長站起來,拿起面前的香菸和火機走到大力面前,出一支菸給大力含住,併為他點上,一副很友好的樣子。

大力知道,這種表面的友好往往是一種虛偽,或者炮彈。

都進來了,他們怎麼可能善待自己。

“說吧,你把良木慶子怎麼了?”鈴木隊長歪頭問道。

這個問題讓大力到意外。

我去,怎麼會是老子把良木慶子怎麼了?難道不該是把高橋正雄怎麼了嗎?

“睡了。”大力簡單的回答道,然後吐出一口煙霧。

那個坐在條桌後面的年輕便開始記錄。

覺怎麼樣?”鈴木隊長又歪頭問道,一臉的笑。

大力抬起眼皮,定睛看著他,“還行。”

“這就對了嘛,老老實實的代,大家都省事。”

鈴木隊長說完,走回位置上坐下,臉變得冷峻起來,

“把細節代清楚,你是怎麼強行良木慶子的?”

強行?

大力笑了笑,“握草,你們跟老子來這一套!”

本以為問題的關鍵在於打了高橋正雄,沒想到對方不說被打的事,居然說自己強行良木慶子。

這一招夠毒的。

反正高橋正雄沒被打殘,連輕傷都算不上,按照條規,最多關幾天,再罰點款了事。

但要是強行罪,那就不一樣了。

在華夏是三到七年,在東洋嘛,以前聽別人說過,最低五年,最高可以判無期。

這可比華夏嚴格多了,作空間很大。

還有一點,在他們這邊,害者不只是,男的也算害者,要是強行花,也算是強J罪。

!

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