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器師她不務正業》第146章 陽謀(1)

作者:保護我方菜鳥·11個月前

用清晰稚的聲音陳述:“我當時只是出於自保,摧毀了他的聖,並沒有任何想要傷害他本人的意圖。我完全不知道摧毀聖會對他造反噬,導致他失去能力。”

當時,蘇寧瓏不知道他有聖,但事實八九不離十,人證證充足,語序調整一下,也不妨礙結果,但可以給予在場的所有陪審一個好印象。

這番“無心之失”的辯解,瞬間就將對方心構築的“故意傷害”指控撕開了一道巨大的口子。

作為控方律師,自然要竭盡全力將這個“故意傷害”的罪名坐實,雙方就此展開了激烈的爭辯與拉鋸。

最終,在原告律師的“巧妙”運作和證據鏈支援下。

鄒淑薏作為蘇寧瓏的臨時監護人,代表承擔了“故意傷害”的法律責任。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此的“故意傷害”在質上與刑法上造傷害的“故意傷害罪”有本質區別,其核心在於“故意破壞他人聖導致能力喪失”,並未造原告任何上的損傷。

考慮到蘇寧瓏年僅四歲的齡,以及(或者說的監護人鄒淑薏)表現出的賠償意願,願意支付五十萬星幣作為補償。

在判決時,自然不可能,也不會考慮施加任何實質的刑罰。

心其實十分抗拒將“故意傷害”這個罪名扣在一個年僅四歲的孩子頭上。

案件本著荒誕,一個高剛好夠年人一半高的小豆丁,如何去“故意傷害”一個強力壯且帶著異能的年人?

說不通,你說年人故意傷害小孩,小孩利用異能反擊自衛,倒是有可信度。

這判決要是被新聞大肆宣揚出去,他法面和專業還要不要。

然而,在庭審過程中,法敏銳地捕捉到蘇寧瓏一方那不同尋常的訴求。

似乎並不執著於徹底洗罪名,反而有種,“接結果但控制代價”的意味。

心中瞭然,便也順水推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故意傷害”的宣判結果正式坐實了。

在判決執行上,法網開一面,五十萬星幣的賠償金,可以由監護人鄒淑薏分期支付,或者乾脆等到蘇寧瓏年,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再執行。

這無疑給蘇寧瓏一方極大的緩衝空間。

陪審團中,包括人工智慧,它自收錄案件,並列為特殊案件之一。

扼殺者彷彿贏了全世界,想不到組織被摧毀後,仍然能大賺一筆。

臉上掩飾不住得意,再次對著蘇寧瓏囂張地豎中指,無聲地用口型宣告,“我贏了。”

“恩,你贏了。”蘇寧瓏平靜地回

原告律師對著蘇寧瓏的律師笑道:“你準備很充足,只是缺乏經驗。”

學長出淺笑,並沒有反駁,“謝謝指導。”

鄒淑薏則沒有任何遲疑,在法、雙方律師、以及法庭上方人工智慧記錄的共同見證下,當眾作,整整五十萬星幣的賠償金,即時轉賬到扼殺者指定賬戶,這筆賠償的履行被清晰記錄在案,讓判決徹底生效,並且無法輕易撤銷。

拿到剛到賬的五十萬後,扼殺者志得意滿,爽快結清律師的勞務費,接著迫不及待開啟手環屏,下單將購車裡覬覦已久的品一掃而空。

做完一切,他帶著居高臨下的施捨,對轉準備離開的蘇寧瓏假惺惺道:“謝了,小不點。以後好好長大,記得做個好人。”

蘇寧瓏微微側過頭,銀拂過臉頰,表沒有毫被教育的愧。

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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