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兒童一次殺了40個匈奴人》第74章 文士的低語(1)

作者:九指神蓋·3個月前

所謂鄉隨俗。探險團此前到過不同文化接的教育,也能接各地有各地自有的法律。據說在西海之南做迦南地的地區們,當地對竊賊和子的刑罰就是用石頭把他們砸死,雖然一些地區沒有王和國家的概念,但是有人就有習俗和習慣法,當眾刑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探險團的員年紀都不太大,還沒有經歷過胡亥時期咸城滿街都是被弄死的刑徒和囚犯的場景,對這種當眾活活挖心的行為很不適應。

就得說,年輕人見得。等見得多了就會習慣了。

團長就問土著人嚮導,說那個孩犯了什麼罪?看材那麼好,不像是壞人啊!就算是壞人,總還有很多贖罪的方法吧?

“什麼罪?沒有罪,那個孩是個純潔者,是個完的祭品,把送到祭壇上獻祭給太神,明年村子必得收。”土著人比比劃劃的回答。

弄懂土著人話語的意思,秦人們面面相覷。

“這是邪!”良久,探險團團長咬著牙說。

所有團員都點點頭。秦人一向看不起楚人、看不起百越,楚越這種巫之風,是其中重要原因,用巫殺人的文化是一種野蠻落後的文化。如果要殺人,秦人的方法是穿上鎧甲,腰裡揣上一把刀子,手持長戈衝鋒去殺就完了。

要殺就殺陣前的甲士,殺了以後還能贏得爵位。

至於殺人以求收這種事……

大秦是沒有這回事的,老秦人相信,要想田裡收,家裡要有男人,種地的傢什要齊全,皇帝陛下再能給修點水渠什麼的,天地自然就收。新一代的秦人則相信,要想收,就開著第一拖拉機廠的拖拉機,在地裡用上上好的尿心照顧這土地,自然就能收。

砍人頭挖人心,和收有什麼關係?

“團長,我曾經在陸賈大人麾下,在百越地區參加過普法活。”隊伍中的文士咬著牙說。

“嗯。”

“我們深之地,一個村子一個村子向當地村民宣傳搞巫的害和科學種田的好……”

“怎麼宣傳的?”團長接著文士的話問。

“我們把那些搞獵頭、生祭和食人的村落,我們把那些村落的村長、祭司、持刀行刑的武士都殺掉燒掉了,然後用這個教導當地的土人,殺人者必須會被死,食人者必須被死!當地村民就很懂這個道理,現在他們已經不吃人了。雖然有的地方還會搞祭祀,不過他們已經改用豬頭來祭祀求乞收了。”文士淡淡的說著,這個故事背後一定是雨腥風,千年形的殘忍風俗,怎麼可能一朝一夕就消失呢?

只不過,真正參與這些行的執法隊員,故意淡漠的置這些事件,故意淡漠的談論這些舊事。如果不是做出這種淡漠的表來,恐怕很多人都沒辦法承這些往事吧?

“你殺了多人?”團長問。

“我是去宣讀皇帝法令,負責普法和據律條進行審判的人,我沒殺人。”文士靜靜的說。

整個探險團的隊伍,安靜無比,耳畔的風聲都能聽清楚,嚮導不知道秦人在說些什麼,只是覺氣氛忽然發生了變化。

“團長。”文士說。

“嗯。”

“我們在海外探險,也要執行秦法。”

“這是他人的國家。”團長說。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文士說。這句話在當今是極有分量的一句話,很多出海探險的人,從番禺上船的時候都喊著這樣一句話。然後就咋咋呼呼的衝向遠方了。

“我們不是在不之地,你們也看到了,這個國……人口很多,而我們人。”

“我們也看到了,他們的勇士也都沒有什麼像樣的武,連鋼刀都沒有,連銅刀都沒有。他們的武士也只有黑曜石的刀劍……黑曜石嘛,雖然鋒利,到底還是很脆,鋼刀輕輕一就會碎掉。”文士握了握肩上揹著的霰彈槍。這是探險團標配的武,肩上的槍,腰間的刀,懷裡的手雷,能夠讓每一個文士面對十幾個土著勇士都仍然能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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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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