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不用讓一隻野狼鬼鬼祟祟的從安全區跑出來。
跑到小山頭的時候,一隻小狼正在山頭上到張,遠遠地看上去,來福覺得這貨的比自己的型還要小,跑近了之後才發現自己對方比自己預想的還要瘦小。
來福高大約一米二,從頭到尾接近兩米,總重量毫不遜年男子。
被蘇墨養的那一個膘壯。
平頭哥不一樣,它的高度可能還不足一米,長一米半不到,主要是因為它的尾斷了小半截。唯一和彪悍能沾點邊的可能就是它的四肢顯得非常壯,尤其是一雙利爪寒芒畢。
它的上到都是傷疤,有一道斜整個面部,顯得格外猙獰。
他的上髮是金黑的,被渾的傷疤弄得四分五裂毫無,唯獨腦袋上的呈現灰白,大概就是它蒼頭狼王這個名號的由來。
來福原本把蒼理解為草,還以為它是個綠帽王呢。
“來福?”
“皮斯!”
“你來了。”
“是的,我來了,海盜也快來了,咱們等一會就好。”
來福有點慫,唯恐對方來一句不如咱們先比一場,幸好蒼頭狼王皮斯掃了它一眼就對它失去了興趣。
於是一大一小兩隻狼妖就蹲在山頭上等。
“來了!”皮斯猛地站了起來,然後腳下一蹬,整個狼都像閃電一樣的竄了出去。
來福勾著腦袋看了一會,也沒發現遠有什麼靜。
不過它相信平頭哥的判斷,大概是高手之間有一種做氣勢的東西,就好像幾個月沒洗澡的味,老遠就能聞得到一樣。
來福回頭看了一眼遠的流浪者營地,悠哉悠哉的朝著已經開始發戰鬥的地方踱過去。
所謂“上兵伐謀,不戰而屈人之兵”,不外如是。
至於為什麼不在這裡等待平頭哥溫酒斬海盜凱旋而歸,原因很簡單,它需要近距離觀察戰況,萬一平頭哥打不過,它也能及時的切換主視角逃跑。
海盜頭目比奇爾手底下數百名海盜,平日裡也算是這片海域的一個狠角。
他引以為豪的戰績就是曾經帶著人洗劫了一艘豪華巨,將上面運送的科羅王國財寶洗劫一空,順便還玩弄了一船的漂亮人和英俊男人。
從此以後,他就一直想要幹一票大的。
這幾天他終於獲取到了一份有價值的報,正要召集小弟們開始行,突然發現自己的幾百號小弟全都被殺了。
wtf!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為什麼他不知道。
而且明明都是海盜,為什麼別人家的一個不,就專殺他的小弟。
據蛛馬跡,他很快就鎖定了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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