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青春第一次愛的人》第104章 假結婚證,確實好用(2)

作者:劉家林林·11個月前

來到計生辦把假結婚證遞了過去,當時我心裡著一把汗。

那人拿著結婚證看都沒看,然後拿出一個本子開始登記。

登記好了以後,那人說:“你的況不構晚婚,所以只有3天假期”

我問:“3天?這麼啊!那晚婚多天?”

那人說:“晚婚的話是25天假期”

我他媽……算了,不罵人了。

沒辦法人家只認結婚證不認我這張臉。

我立馬跑回單位找到我的班長,說啥也要在爭取幾天。

3天?3天夠了屁啊!瘋啦!

回到單位大樓,來到宿舍,我把自己的櫃子開啟,隨便拿了一條蘇煙揣在懷裡,然後就去了班長那屋。

班長正在睡覺,我直接把他弄醒。

我把香菸遞過去,然後把況跟他說了,班長也好說話,畢竟結婚的大喜日子,3天假期確實太了。

班長說:“我在給你3天,你也知道我作為班長只有3天的許可權”

班長給了我3天加上計生辦給的3天,現在我有6天假期了,可是遠遠不夠我還要想想辦法。

我又拿了一條香菸去了隊長辦公室,隊長以為我沒跟班長請假,所以批了我3天假。

嘿嘿,套路功現在有9天了。

接著我又用同樣的方法去了部長辦公室。

我扔了一條香菸過去,然後說道:“老大,你看我現在就是這個況,計生辦只給3天,你也知道,我們鄉下第二天就要回門,來回路程都不夠,你看能不能再給我幾天啊!”

部長說:“計生辦給3天假確實有點了,我在給你3天,夠了吧!”

我立馬拿出請假單,讓他簽字。

其實我是耍了一個小聰明,隊長跟部長都以為我沒有跟其他人請假,所以他們都給了我三天,豈不知,我是每人請了三天。

加起來一共9天,再加上計生辦給的3天,我這個婚禮現在有12天假期了。呵呵!

接著我開始收錢,先去找了我的手下孟克。

我們約在北門牆頭朝頭,最近拍結婚照,也不知道這傢伙最近賺了多

來到北門牆頭,孟克給了我三疊鈔票。

孟克說:“最近你不在,你的搭檔沈軍知道我是你的人所以對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賺多,就賺了這幾萬塊錢我一分沒

我接過鈔票,隨手丟了一疊給他。

“拿著,你老婆這個月就要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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