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青春第一次愛的人》第676章 記事本里,點點滴滴(1)

作者:劉家林林·11個月前

我把那個玩拿在手裡端詳著看了又看,然後按了一下按鈕,頓時發出嗡嗡的聲音。

話說現在的玩居然可以做到這麼真?這也太像了吧!好哇!敏敏也需要這玩意?

但這種覺轉瞬即逝,人嘛!總是有需求的,也是凡人,我覺敏敏好的,沒有把單當做資本就搞男關係。寧願自己……

沒有誰是可以離“人”這一種生的基本需求,敏敏才20多歲就離了婚,有這種需要時人之常,比起那些仗著自己是單就在外面搞的人,敏敏比們強百倍。

不過這個玩有噪音,我想敏敏也應該很討厭這個噪音吧!畢竟跟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用手捂著,哪怕我們家牆壁的隔音效果很好,是的很保守,如果不是不得已是不會買這個東西的。

把東西放回去。隨手拿出剛才屜裡的記事本躺在地上看了看起來,之所以是躺在地上,是因為床被我拆了,我把床板鋪在地上又放了一個褥子。

我躺著,翻開了敏敏的記事本,不看不要,開啟的那一剎那我嚇一跳。居然也開始寫日記了。我怎麼不知道?

我很好奇寫了什麼,我很想知道,好奇心讓我一頁一頁的看了起來。

有些天寫的很簡單寥寥幾行字,有些天寫的長篇大論,甚至一頁的背面都寫滿了。

摘幾篇如下。

某年某月某日,晴。

他……出軌了,我遇到了一件我婚前最怕的一件事,他揹著我和一個護士勾搭在了一起,已經很久了,我可以想到那個畫面,他的表我都可以想到,一定很開心,甚至沒有一點負罪,忘了了他家裡還有一個老婆,那個人真的就那麼漂亮嗎?或許是他的功夫比我好吧!總之我要離婚,我要打司,我要我這些年失去的所有東西,因為我不可能在回到從前了,只有往後看。

某年某月某日,晴。

他給我下下跪了,在民政局,他太不要臉了,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男人,他趴在別的上的時候就應該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個道理,還有臉在公共場地做這麼輸不起的舉。我一點也不可憐他,活該。

某年某月某日,晴。

我要結過婚該多好哇!我有房有車有存款,我可以找一個很帥的,文質彬彬的帥哥,然而我是一個離過婚的人,我有孩子,我有過一個老公,有過一段不堪回首的記憶,現在的我不在相信任何男人了,他們就是一群只會靠下思考問題的,對我們的好,對我們的我認為都建立在上,小胡請我吃飯,他說話很幽默,他爸媽我也見過,叔叔阿姨都是醫院職工,很面的工作,小胡喜歡我,他不止一次的跟我說過對我的喜歡,不在乎我是一個離過婚的,然而我和他永遠不可能在一起,因為他說了一句“不在乎我是離了婚的”,我離了婚怎麼了?難道離婚了我就掉價了嗎,你今天能說出來,那你結了婚就能掛在邊,婚後過日子是要被茶米油鹽消磨掉的,那時候他就會把我離過婚這件事放大,甚至找茬!

某年某月某日,

今天上午我在開會的時候分心了,駱總提示了我好幾次我才知道,因為我想他了,我知道我和他已經不可能了,但我還是想他了。

某年某月某日,晴。

塊沒化凍,燉的時候塊飛了,我的手被刀劃了一下,甲也掉了,手指上有個很小的口子就流幾滴,不值一提,家裡有創可胋,我在想……(想什麼沒寫)

某年某月某日,雨。

好大的雨,不下班天不下雨,一下班就下雨,煩死了,還好我有車,坐在車裡反而希雨下的大一點,如果可以的話有了男人就好了,一起在車裡親暱。呵呵!

某年某月某日,雨。

小琴給我打電話了,聊了一會,還是老樣子,很客氣。我在想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不該把介紹給蘇俊,都離婚了我神經病啊要替他著想,就應該盼著他找一個不過日子的人,看著他一步步走向婚姻的深淵,吵架。離婚,在吵架在離婚。哈哈!然而人家現在過的很好,小琴很好,他就過的好,自己反而過的不好了,我好傻啊!

某年某月某日,雨。

又下雨了,來姨媽了,請假不去了,就這麼任,哈哈。小琴的大姨媽我知道,前天走的,現在應該很想要吧!蘇俊也應該趁著這個機會好好要幾次吧!畢竟他總是想要,他們在一起做應該很開心吧,小琴總是覺得自己配不上蘇俊,在床上應該很迎合他吧!一定是這樣。

某年某月某日,

今天和同事聚餐,小李和劉哥一直想灌我酒,我看的明明白白,我辦公室鄰桌的利姐說過,劉哥不是什麼好人,喜歡去酒吧夜店,甚至是洗腳城,小李也不是什麼好玩意,都結婚了兩次了,不好好過日子的人,就這倆貨還想勾搭我,想幹嘛!把我灌醉就能得手?天呢!知道有個號碼是110嗎?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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