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第十年跟我去種田》第1471章 藍星上第一隻犯罪的狼(1)

作者:南極藍·8個月前

打電話,要給王大人打電話!

團滅侵小隊後,夏青一臉氣憤地瞪著面前出兩隻大爪子的進化狼,腦袋裡只有一個想法:

不要跟這隻缺德掛冒煙的進化狼說話,要跟北部狼王告狀,讓它管管這個不要臉的傢伙!

氣歸氣,夏青不可能為了斷腰的事,打擾可能已經懷孕的頭狼。

收起狙擊槍,把斷腰狼的爪子按了下去。

全歸你?不可能,你出兩隻大爪子,張開十個爪趾也不可能!

和斷腰狼是盟友,不能為了利益打個你死我活,或者談個天崩地裂,所以夏青決定拿起法律武,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個人類狙擊手帶著武,到五十號山第二峰我的返程路上埋伏,合理判斷是要殺我,所以他違反了守則規定,為了我的獵。”

夏青先講前因,再說現在的況,“為了抓住他,我邀請兩個人類和一隻馴養鳥組隊,制定了完備的作戰計劃,而且計劃執行順利……”

斷腰狼努力了一下左前,沒能掙夏青的爪子,只能繼續聽唸叨。

“……我已經拿起了武,只要再扣一下扳機就功完任務了!”一下,就差一下!

斷腰狼掙夏青的爪子,在雪地上劃出一個標準的藍星通用文字:

“你的意思是:你是這裡的領主?”

斷腰狼歪頭,出它那可的、雪白的獠牙小尖尖。

積分當前,夏青連人計都能抗住,怎麼可能中狼計。

掏出紙質版《藍星領主守則》,翻到第六頁,懟到這隻缺德狼面前。

“錯!據咱們上個月制定的《藍星領主守則》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的判定標準,五十二號山第二峰不屬於北部狼群的領地,而是公共狩獵區。所以這個人類沒有侵北部狼群的外圍領地,不適用於守則第一條的規定。”

今年11月,包括張三、張宋、夏青、北部狼王、斷腰和南部前狼王老四在的人狼課題小組,一共開了四次長時間視訊會議,一起制定了《藍星領主守則》的總則和三條正文。

總則共八條,明確規定了這項立法的目的、領主的定義、領主行為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領主的主權與邊界、守則的效率與執行以及這項法律的最終解釋權歸屬等容。

守則正文第一條為非法侵的定義與制裁,第二條為公共狩獵區的認定,第三條為公共狩獵區秩序與懲罰。

斷腰狼忽然蹦出來,兩爪踹死夏青的獵,並認為這個獵的全部資應該屬於它,是基於守則的第一條規定;夏青認為這個狙擊手的資應該歸屬於自己,是基於第二條的規定。

夏青不是腦域進化者,但這並不代表就是笨蛋,清楚記得守則的所有條文,斷腰狼別想從這裡摳走一個積分。

“公共狩獵區,是指不屬於任何領主獨佔主權、可供獲取相應資格的領主依法進行資源採集與狩獵活的區域。這裡,你看,守則正文第二條【公共狩獵區的認定】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由超過半數的相鄰領主共同簽署協議,自願將其毗鄰的部分邊緣地帶劃為共管區,並向全領主公告。”

唸完這一條守則後,夏青翻開《藍星領主守則》正文後邊的附件1——《關於立北部進化林公共狩獵區的協議》,繼續念:

“人類北部一區領主聯盟和北部狼群共同簽署協議,將五十號山第一峰和第二峰、五十一號山第一峰和第二峰劃為公共狩獵區,你看。”

夏青指著這份協議上屬於北部狼群領主的,紅彤彤的梅花爪印,繼續心平氣和輸出,“這個全藍星最漂亮、最威武霸氣的進化狼爪印,是王大人親自按下的。”

五十號山以前屬於北部熊群,後來烈火和二號領地的人與駐守這裡的貪吃熊發生戰鬥。傷的貪吃熊與另外一隻熊返回了六十一號山,這裡就沒有了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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