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怪談規則,但沒說不讓超度詭》第十一章 大火(1)

作者:苗喵靈·11個月前

此時星星依舊躺在床上安靜地睡著,只是書桌與昨天有些不同,明顯凌了不

畫筆被折斷,散落一地,昨天那副畫被全部塗滿了黑,撕幾片躺在桌面上。

書架旁的日記本早已面目全非,燒焦的封皮和被火燻黃的頁,依稀只能看清幾個字,與昨天截然不同。

又是隻有最後一頁詭異地保留了下來,可容也完全變了,仿宋字型印著這樣一行字:

【7月12日,如果今天是明天就好了,這樣爸爸就能……】

下一行還是昨晚看見的那個字型,用紅筆寫著:

【如果看見你,不要驚訝,不要來找我,否則會有生命危險!】

會有生命危險幾個字又被紅筆重重地劃掉,改了【會扣除獎金】。

莫名其妙,但這個人還怪懂的,專挑痛點威脅,雖然可惡但總的來說確實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只不過這人稱一會兒你,一會兒我的,似乎有些反常。

金昭在日記本上寫下【你的到汙染了嗎?】

可下一秒字就消失了,反覆試了幾次後結果都是一樣。

如果寫的字會消失,那這些字究竟是誰寫的呢?基於昨晚的事來看,寫字的人絕沒有惡意,甚至是暗中在幫助自己。

只是這人反覆強調不要去找ta,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金昭看了眼躺在床上的星星,揪著領把人搖醒。

“小詭,告訴我這是誰寫的,你應該知道吧”金昭舉著日記本,語氣有些激

星星茫然地睜開眼,看著自己的日記本被燒這樣卻一點也不驚訝,手巍巍地指了指金昭自己。

“我?”金昭語氣錯愕,似乎不太相信。

實錘了,勞資不是孤兒,回去就告訴師姐我有一個雙胞胎姐姐,或者是妹妹。

要不然很難想象會有人專門易容的樣子,專門在這個遊戲裡給提供各種線索,但就是不見面。

不過現在可以肯定的是在這個世界裡,的確存在著第二個玩家,不過對方似乎確實不願意面。

既然這樣那自己也就不必刻意去找了。

敲門聲再次響起,同昨天一樣,人擺好了緻的飯菜,分別遞給兩人一杯果

金昭猜想這麼一會功夫,肯定又是中午了,只是今天吃飯時星星的狀態有些反常。

的眼神有些空,像個機人一樣麻木地吃完了飯,然後舉起果一飲而盡,然後一如昨天一般直地倒在了飯桌上,好像暈過去了。

這些作一氣呵,彷彿程式設定好的一般,

“吃吧,一定要吃乾淨……吃完些罪……”見星星倒下,人開始死死盯著金昭,裡唸唸有詞,就盼著把飯吃完也倒在餐桌上。

既然你耍我,那我也耍耍你吧......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