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華商之南海邊地公司》第512章 一萬兩罰金,今日午時前交清(1)

作者:眼魔的秋波·9個月前

李國助拿起協議副本,對鄭芝龍道:

“讓人把利息條款抄錄三份,一份送達維亞,一份存永明鎮,一份報南大人備案。”

南居益看著“忠魂堡”三個朱字落在協議上,對俞諮皋道:

“這城,總算能給死去的華人勞工一個代了。”

宋克起告辭時,忽然對李國助道:“李公子,東印度公司會記住這筆賠償。”

李國助回以淡淡一笑:“更該記住的是,大明的海疆,不是誰都能撒野的。”

風從堡門灌進來,吹著協議的紙角。

,永明鎮的艦隊正緩緩駛回龍門港,炮口的青煙在下漸漸散去。

澎湖灣的浪頭依舊拍打著礁石,卻彷彿比昨日更平靜了些。

那是用火炮與白銀,砸出來的平靜。

……

8月25日,風櫃尾堡。

石砌大廳的天窗投下一束柱,恰好落在橡木談判桌上。

南居益的硃筆懸在《澎湖撤兵協定》的落款,筆尖的墨滴在宣紙上暈開一小團黑影。

他側頭看向李國助,後者正用指尖點著“賠償二十萬兩白銀,分三期支付”的條款,聲音平穩:

“預付五萬兩現銀,已於1624年8月20迄;第一期五萬兩白銀,1625年3月以大員鹿皮抵付;”

“第二期五萬兩,1626年3月結清;第三期五萬兩,1627年3月結清。”

“年息一分 ——林翻譯,麻煩再跟宋克司令確認一遍。”

林亨萬的結滾著,將話譯荷蘭語。

宋克站在桌對面,銀質肩章在柱裡泛著冷,他盯著條款上的“年息一分”,指節得發白。

雷耶斯在旁輕輕他的胳膊,用荷蘭語低語:

“司令,格羅寧號的貨艙空著,早一天簽字,就能早一天裝生,永明鎮答應的採購價,能補回利息損失。”

桑特沃特立刻掏出賬冊:

“按現在的生,降低一採購價,三個月就能省下三千荷蘭盾。”

布蘭克特則展開大員港的手繪地圖:

“那裡的鹿皮年產量至十五萬張,抵付五萬兩綽綽有餘。”

宋克的目掃過三人,又落在李國助後的鄭芝龍上。

那人腰間的佩刀正對著自己,刀鞘上的鯊魚皮在影裡閃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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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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