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自傳不可能是悲劇》第13章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1)

作者:空長青·10個月前

【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選擇。

有人選擇了眼前的苟且,有人選擇了詩和遠方。

然而有一個人,卻是用自己生命,將寶貴的選擇權讓給了一個萍水相逢的小孩。

孟浪,孟子的孟,海浪的浪。

我認識他是在公車上,當時還誤會他是個公車狼,第二次相見,誤會更深……

我很後悔,如果當時能夠選擇相信他所說的話,後來的悲劇或許就能避免了吧?

就在幾天之後的一個凌晨,當我冒著大雨,從“地心引力”打工回來,便看到了倒在地上,渾滿是汙的小雨……

我哭喊、惶恐、無措,直到救護車和警察到來,我整個人都是渾渾噩噩的狀態。

萬幸的是,經過搶救,重傷的小雨渡過了危險期,堅強的活了下來!

謝上蒼!

而就在事發的第二天,警察就告訴我犯罪嫌疑人找到了。

昏迷在雨夜中的孟浪被警察找到,懷裡還找到了作案的兇

殺人未遂逃逸,證據鏈很完整,在輿論發酵下,案子以驚人的速度被定、結案!

最終判了十一年。

然而,看著在被告席上對自己出一苦笑的孟浪,我遲疑了……

如果他是兇手,提前找到我,告知存在跟蹤者的目的何在?

這個舉未免太過畫蛇添足,反而增加了自己的嫌疑。

這並不合理!

最終讓我搖的,是小雨醒來後的第一句話,“我相信叔叔是好人”……

於是,我決定深調查下去。

然而隨著行的深,我卻發現有一神秘的力量在阻撓我的調查。

不僅是司法機關,甚至負責案件的警方也都表現出了不配合,到最後,就連我和小雨的人安全也到了威脅。

勢單力孤、有心無力的我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帶著小雨暫時離開蘇市。

然而這讓我更加確信,這個事件背後必定另有,傷害小雨的也另有其人!

保護小雨的人陷囹圄,兇手卻逍遙法外。

無奈的是,重大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即便害人選擇不上訴,也無法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

程式上的“正義”讓為律師的我無比沮喪。

離開之前,我申請了探視。

彿

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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