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美女領導帶我青雲直上》第218章 用心良苦(1)

作者:將河·10個月前

李東冷笑,“法律還講究當庭認罪,才能對犯人進行宣判。”

“你們說我弟弟論文剽竊,我弟弟認罪了嗎?”

馬泉皺眉道:“李警,你這就是胡攪蠻纏了。”

“事實清晰,證據確鑿,抵賴就有用嗎?”

“難道李峰他拒不承認,就可以當做一切都沒發生過嗎?”

“照你這麼說,所有死刑犯只要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麼?”

李東反問,“那我想請問,你們憑什麼認定我弟弟的犯罪事實?”

馬泉解釋,“是吳瑞乾教授實名舉報,難道李峰沒跟你說?”

李東繼續問,“那又怎麼能證明,吳教授才是這篇論文的第一手創作者?”

馬泉早有應對,“法學院的姚院長可以證明!”

“這篇論文雖然沒有正式在期刊發表,但是吳教授曾經找姚院長一同參研過。”

“而且不姚院長,吳教授的很多學生,也可以出面作證!”

李東譏諷道:“據我所知,吳教授是你們姚院長的授業恩師。”

“如此關係擺在這裡,這位姚院長的證詞,可以當做法律依據麼?”

“至於吳教授那些學生的證詞,就更加荒唐可笑了。”

“他們的前途和命運都掌握在吳教授的手裡,跟吳教授之間有直接的利益關聯。”

“這些人的證明,你覺得可以採納麼?”

馬泉也不客氣,“李警,雖然你是警察,但是也不能顛倒黑白吧。”

“這麼多人出面作證,事實俱在,怎麼就荒唐可笑了?”

“姚院長是我們漢大法學院的副院長,不知道為漢東政法圈子培養出了多人才,他怎麼可能做偽證?”

“請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再說了,這件事也不需要這麼多的證人,吳教授本人就足以證明一切。”

“以吳教授在行業的聲和地位,德高重,他會汙衊一名學生麼?”

李東點頭,“就像你說的,如果這篇論文從來沒有公開過,我弟弟怎麼抄襲?”

馬泉高高在上道:“吳教授曾經來法學院授課,李峰用參賽的藉口,在課下找吳教授請教。”

“因為論點契合,吳教授沒有藏私,就把自己這篇尚未發表的論文給了李峰借鑑。”

“吳教授德高重,又是漢大的老校長,還是很希提攜後輩。”

“可他沒想到,李峰竟然通篇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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