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美女領導帶我青雲直上》未命名草稿(1)

作者:將河·9個月前

張為民肯定不想留下。

雖然對方再三保證安全,但那可是恐怖分子。

就算剛才的炸彈功拆除,但公安部門怎麼保證,這座酒樓只有那一枚炸彈?

想要,偏偏又不好說什麼。

一來對方是國安部門,許可權特殊。

涉及到國家安全,他也不敢來。

二來對方理由正當。

協助國安部門的工作,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更不用說,他還是一名黨員,更應該配合工作。

張為民找不到離開的理由,恰好看見丁錦甜過來,“老李同志,這次任務要,我們鄉里肯定會全力配合。”

“只不過,這裡還有這麼多同志。”

“尤其是丁錦甜同志,現在已經被借調到了紀委監委,已經不是民進鄉派出所的警員。”

“借調函是區委組織部下發,你們是上級部門,組織部也是上級部門。”

“今天況特殊,要是丁錦甜同志出了什麼狀況,我也沒辦法跟組織部門代。”

“要不然這樣,我先把丁錦甜同志和在場的其他同志一起送走。”

“等會我再回來?”

不用老李張,丁錦甜斬釘截鐵地說道:“謝謝張書記的關心,任務當前,我哪也不去!”

“別說只是借調,就算了這警服,我也有義務配合國安部門的工作!”

張為民被懟的無話可說。

沒想到,丁錦甜這個小姑娘,年紀輕輕漂漂亮亮,居然不怕威脅?

轉頭,張為民這才想起旁的蔣嵐,“那小蔣同志留在這裡也不合適吧?”

是市局的同志,又是文職人員。”

“要是小蔣同志在民進鄉出了什麼狀況,我沒辦法跟市局的領導代,也沒辦法跟小蔣同志的父親代。”

蔣嵐也跟著站了起來,“謝謝張書記關心。”

為一名警察,我能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你也不需要跟任何人代。”

“而且我這次下來,也是專門為了配合國安部門的工作!”

“連我們同志都不怕,我相信張書記不可能連這點覺悟都沒有吧?”

張衛民算是看明白了,丁錦甜,蔣嵐,全都跟李東穿一條子。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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