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色妖妃不傾城》第114章 願做情種(1)

作者:四方月明·10個月前

朝堂上氣氛張。

莊王上折謝罪,稱自己管教不嚴致使孽子犯下大錯,求皇上看在同族親份上饒二公子一命,莊王願賠償侵吞款項。

戶部認為可行,如今正是國庫空虛之時,這筆款項可解許多難題。

如若不然,按查出的結果,二公子勾結吏貪贓枉法、斂財揮霍的事莊王並不知,莊王若捨棄這個兒子,朝廷也得不到多補償。

刑部卻認為必須嚴懲,否則惡風盛行,法令不彰。

雙方槍舌戰,各執一詞。

“明王今日沒來上朝嗎?”皇上掃視一圈。

連公公在旁奏到,“今日非初一十五,明王怕是忙著大婚,不曾來朝。”

楚天揚有些失,扭頭看向杜丞相,“丞相怎麼看?”

杜丞相上前一步,“以臣看,戶部的提議不無道理。與其斬殺一個留花街柳巷、揮霍無度的紈絝公子,不如拿他換一些銀錢。這樣,既賣了莊王面子,朝廷又得了實利。”

“那法理何在?並且,子債父償,莊王本來就該賠出這筆銀子。”

“莊王要以‘子在京中,鞭長莫及’推諉怎麼辦?你們以為莊王的銀子是那麼容易要到的?現在他願意賠償,臨事變通一下,有何不可?”

皇上順坡下驢,“朕看丞相說的可行。你們商議一下,怎麼讓莊王拿銀子,又不讓朝堂上下藐視了法理?”

當皇上就這點好,我只說決定,怎麼作你們看著辦。

丞相退回去。

禮部一個老臣上前,“臣有本奏,換回質子一事,以什麼規格迎接?七王爺已經年,回來後如何加封名號?可要加封封地?”

皇子年可封封地,這是規矩。但皇上有加強中央集權的心思,正想辦法削弱藩王力量,所以封不封,什麼時候封,還得周合議。

“時間已到,丞相、禮部尚書和兵部尚書留下,其餘的散朝。”

“散朝——”連公公扯著嗓子高聲。

丞相離開書房後,請旨拜見了太妃。

“臣有多日沒見到王爺了,有些事臣拿不定主意,想向太妃請示。”

“丞相不必客氣,咱們馬上都是親家了,有什麼儘管開口。”

“那臣就僭越了。臣聽說明王有一妾室,甚是寵。此妾室住王府碧桐院,按規制,那碧桐院乃側妃等級的居所,明王此番安排,老臣不知何意?”

太妃開口,“丞相是怕王爺縱妾欺妻,讓玲瓏委屈吧?”

“老臣不敢。”丞相拱手。

“這個丞相放心,那妾室犯了大錯,已經被王爺趕出去了。宋嬤嬤在王府協助備辦婚禮事宜,王府的況還是很清楚的。王爺不是糊塗人,是非輕重分得清的。”

“那老臣就放心了。多謝太妃!”

送走丞相,太妃了蘇嬤嬤,“你安排人去查一下王爺近段時間在哪兒?還有,趕出王府的那個人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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