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國風華》第二十八章 自知者明(1)

作者:洱月·10個月前

“謹遵明府大人教誨!”

聚集在縣衙門口的民眾,漸漸地,如同水般緩緩消散,恢復了往日的寧靜。不過,還沒等楊駿鬆一口氣,一旁的李穆一句話讓他心又張起來。

“明府大人,倉那邊出問題了,事不宜遲,我們還是快些趕過去吧!”

果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楊駿眉頭瞬間擰,腳步也急促起來......

縣城之中,倉與縣衙比鄰而居,不過咫尺之遙。楊駿與李穆二人腳步匆匆,不過須臾片刻,便已趕至目的地。此時,倉之,一片喧囂,數十名差役正忙碌地穿梭其間,竭力維持著現場的秩序。

在人群中央,一名年輕的主簿正與人激烈地爭執,那稚的臉龐因憤怒而微微泛紅,聲音雖略顯稚,卻字字鏗鏘有力。隨著爭吵的逐漸升級,那爭執的容也一字不落地傳了楊駿的耳中……

“主簿大人,為什麼借別人錢糧,而不借給我呢!”

“你在你們鄉里都不屬於困難人家,你為什麼要借錢糧,縣倉裡的錢糧應該是給更需要的人準備的!”

“哈哈,真是好笑,你們在外面張告示的時候,可沒說過只允許貧苦人家借貸吧,難道我想給府出利息都不行嗎?”

楊駿看了一眼李穆,李穆立即小聲解釋道:“明府大人,這人是邵鄉的一個富戶,想來也是王家鼓後來的!”

“我記得當時對於百姓申領青苗法錢糧時,我說過,五戶或者十戶一組,可以有富戶,這樣下來借貸也不用太擔心還不了錢的況,怎麼沒有按照這樣執行嗎?”

按照楊駿與李穆最開始的設想:百姓申領青苗錢時,需五戶或者十戶結一保,由三等戶以上擔任保長作為擔保。按戶等確定貸款額度,第五等戶每戶貸錢不得過一貫五百文,第四等每戶不得過三貫文,第三等每戶不得過六貫文,第二等每戶不得過十貫文,第一等每戶不得過十五貫文。

這一等戶、二等戶、三等戶等是據民戶的資產多寡來劃分的,主要用於確定青苗錢的貸款額度和擔任保長的資格!

“大人,可是實際況是,清百姓貧困,這糧食窮困百姓都滿足不了,怎麼能給富戶呢!”

李穆話音剛落,楊駿如遭雷擊,臉上瞬間褪去。他緩了一口氣,然後聲音得極低:“李縣丞我問你,現在有兩人找你借錢,一個是勉強維持生計的窮人,另一個是家底殷實的富人,若他們還錢時利息分毫不差,你優先借給誰,想必不難抉擇吧?”

李穆眉頭擰了一個“川”字,額頭上浮現出幾道深深的皺紋,腦海中快速權衡著利弊。半晌,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氣,擲地有聲道:“借給富戶!”

楊駿目鎖住李穆,向前半步,饒有興致地問道:“李大人,我倒是好奇,究竟是什麼考量,讓你給出這樣的答案?”

“相較於貧寒之家,富裕門戶在償還債務之時,起碼是有保證的!”

“李大人既已做出了決斷,緣何還會生出這等形來呢!”

李穆一時間竟然有些語塞,他沉凝片刻後不得不解釋道:“明府大人,我知道你說的道理,優先借貸給富人,對於還貸而言自然是不需過多擔心,但我想的是還是要先救貧苦百姓,夫子言:修齊家治國平天下,有些事可為,有些事不可為,所以一些其他事,自是沒有過多考慮!”

“哈哈,我知道你的想法,你不過是以為,目前倉存糧不足的況下,優先貧苦百姓,如果我說,錢糧管夠呢!”

李穆為清縣的縣丞,對於清縣的況瞭如指掌對。聞言之下,他先是微微一愣,旋即便輕輕搖了搖頭,語氣中帶著幾分無奈與釋然:“大人說笑了,倉裡的存糧,又如何能支撐起全縣百姓的借糧之需呢?”

“呵呵,我可以這麼說,你看看今天在場借貸的諸人,七分看熱鬧,也只有三分左右的人實際上想借糧!”

李穆聞言掃視了一圈在場形形之人,最後不得不點頭為意道:“明府大人所言在理,只是下還是有些不明白……”

還沒有等李穆的話說出口,楊駿就立刻制止道:“因為王家的手,今天來這裡的大部分都是看熱鬧和看朝廷的實力,你越是遮遮掩掩,他們越是以為府存糧有限,反倒助長了他們囂張氣焰;如果接下來幾天我們撐著他們借錢糧,反倒讓他們心生畏懼,接下來問題倒是迎刃而解!”

李穆恍然大悟,眼中閃過一敬佩:“明府大人高見,下一時竟沒轉過彎來。”楊駿微微頷首,目如炬,掃視著喧鬧的人群,提高聲音下令:“傳我命令,按原定青苗法規則,為在場百姓辦理借貸事宜,不得拖延!”

命令一下,現場頓時一陣。那邵鄉富戶臉上出得意之,主簿雖仍心有不甘,但見楊駿態度堅決,也只能無奈領命,指揮差役有條不紊地開展借貸手續。

李穆的想法,如果在王安石變法期間,無疑是自知者明;因為青苗法在實施過程中也曾出現過一些偏差。青苗法借款本是自願,但有不地方為了政績強行攤派借款數量,那些原本不需要借款的富戶、農民也被迫向朝廷借款,無疑加重了百姓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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