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浪子老闆,打造紫金十冠》第124章 東西部首發(1)

作者:織語者·10個月前

第二天,亞特蘭大的飛利浦球館。

2003年NBA全明星賽正賽,終於開打!

最終的首發陣容,分別是:

東部首發陣容

-後衛:阿倫·艾弗森(費城76人)、特雷西·麥克格雷迪(奧蘭多魔

-前鋒:邁克爾·喬丹(頂替傷的卡特,華盛頓奇才)、傑梅因·奧尼爾(印第安納步行者)

-中鋒:本·華萊士(底特律活塞)

西部首發陣容

-後衛:科比·布萊恩特(杉磯湖人)、史夫·納什(達拉斯小牛)

-前鋒:姆·鄧肯(聖安東尼奧馬刺)、凱文·加特(明尼蘇達森林狼)

-中鋒:姚明(杉磯湖人)

林克看著西部全明星的首發陣容,也是直流哈喇子。

不得不說,斯特恩帶領下的NBA,搞出的工資帽限定,一方面確實是有效平衡了各支球隊的實力。

另一方面,也只能讓球迷們遐想,知名球星聯手的種種可能與願景。

即便是狗屎運如林克,也只能靠開著天眼,提前儲備潛力球員。但絕無可能,直接把這些名球星們,都拉來湖人隊!

NBA是沒有升降級的封閉聯賽,為避免豪門球隊包攬冠軍,保持聯賽“生態平衡”,斯特恩在1984年引工資帽概念。

讓各隊在球員薪資支出上相同限制,使沒錢的球隊也有生存空間.

讓NBA聯盟,不可能出現像足球聯賽那樣,過重金砸出的銀河艦隊、夢幻艦隊。

對球隊而言,工資帽限制了薪資支出。

避免了豪強無限制招攬明星球員,促使球隊注重球員價效比,也為小市場球隊提供了與大市場球隊競爭的機會,使聯賽競爭更公平。

但也是對球隊管理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然遇到尼克斯這種睿智的管理層,球隊真的好幾十年都翻不了

對球員來說,可能會限制明星球員薪資收

林克前世的時候,NBA新生代球迷,可能流傳最廣的謠言,就是在1995-96賽季到1997-98賽季,邁克爾·喬丹的工資,並不計算工資帽。

其實並不然。

喬丹的工資與當時公牛隊的工資帽況如下,主要是

1995-96賽季:工資帽為2300萬元,喬丹薪資3014萬元,其薪資運用的是拉里·伯德條款,球隊可在工資帽之上和擁有鳥權的喬丹簽約。

1996-97賽季:工資帽是2436萬元,喬丹年薪3010萬元。

1997-98賽季:工資帽為2690萬元,喬丹年薪高達3300萬元,繼續遠超工資帽。

ABN

8991-6991ABN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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