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步步生蓮》第682章 山人自有妙策(1)

作者:方寸山下·10個月前

事實證明,趙教授這種正派且略顯古板的學問人,有時候是可以跟“單純”劃等號的。

某人略微施展了點語言技巧,就套出了前因後果。

七號院四個產權單位,要錢是想修家屬樓。

至於文保單位,是想弄點經費修繕下有保護價值的瀕危古建築。

如果曲卓只要七號院,就把九號院的大半可園和十一號院的文煜宅修繕一下。

還有富餘的話,再把十三號和十五號的馮國璋舊宅也拾掇一下,起碼做些保護措施,延緩下破敗的速度。

如果曲卓連七號院帶九號院都要,就再加二十萬。可以多維保幾風雲飄搖的歷史古蹟。

至於把可園“賣”給個人,上面雖然有點牴和爭議,但反對的聲音並不是很強烈。

畢竟歷史保護單位,即便賣給個人,文保部門也是管理單位。

跟五號院一樣,建築部產權人怎麼折騰都行,外面必須保持歷史風貌。

除了保持京城的古韻外,還有些話不好明著說出來……人嘛,離不開個三災七難。

現在擱公家名下還是個人名下,其實不重要,讓歷史建築得以儲存才是最重要的。

反正亭臺樓閣又跑不了,就像那些宅子和院子的前主人一樣,興許若干年後,又完完整整的回到公家手裡了呢。

是吧?

換個思路看待問題,可以理解為個人幫公家修繕名勝古蹟。公家為了謝你,讓你住些年月。

只是讓你住多久,沒有明確罷了……

回到正題,原本的打算是,從某人手裡摳出四十萬,加三十五萬,就把七號院和九號院給他,讓他出錢給修繕出來。

但被喊去談事兒的住建衙門代表一聽……我呢?

我也是封存古建築的共管單位呀!

於是,又是一番商議後湊了個整,變了四十加四十加二十。

曲卓從趙教授口中套出了前因後果……好嘛,這是拿老子當地主家的傻兒子,還是打土豪呢?

今兒謀劃著怎麼分老子的錢,明兒是不是還想分點別的?

雖說一百萬買下可園,怎麼算都是便宜。但這一百萬,還就真不能痛快的出去。

不然……等於自己把辛辛苦苦闖出來的“赫赫兇名”,送給那幫孫子放到腳下面踩。

但凡有人佔到了便宜,看著吧,以後變法花樣的名目就得跟雨後春筍一般的冒出來……

曲卓心裡有了打算,面上半點沒,很認真的跟趙教授請教可園修繕下來的工程量和花費。剛聊了幾句,許桂芸出來喊大夥吃飯。

三位大學問人來家裡,其中一個還惦記著拜人家給小閨當師父,許桂芸中午燒了好幾個菜。

要不是之前仨老頭兒攔著,非得整出一桌年節才有的席面不可。

~~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