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許桂芸做晚飯,曲卓溜達的去街道打聽到底怎麼個說法……
七號院的產權關係非常,明面上歸四家工廠共有,但分好多種況。
首先是六十年代中時,有一陣上面號召公房買斷。有幾戶老工人和幹部家庭響應號召做表率,花了點錢換了個人房本。
除了個人產權的房子外,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房子是單位分配房。使用權落歸個人,產權在集。
一些年下來私人據自家需求換房的不,部分住戶已經變了四家單位以外的人,比如曲卓從梁靜手裡接的那間。
其餘的房屋是四家單位的靈活用房。部分外租,部分臨時安置,還有一部分是單職工宿舍。
眼下七號院的產權已經過給了“外事辦”,原住戶的安置問題就提上了日程。
至於如何安置,說法就多了。
租戶、臨時安置和單職工好說。租戶給點補償打發走,自己找地兒另租房子去。
臨時安置和單職工,也象徵的多補償一點,再換個地方安置。
至於補償的錢,部分四家單位出,部分是從所有私接電線的住戶手裡罰。
著火的雖然是中院,但電線都是從後院幾家引出去的。前院也別抱屈,他們用的線是從中院接的。電線超載引發火災,全都有責任。
所以,有一個算一個誰也別想跑,一家罰款一百塊。
不服?
沒錢?
那就公事公辦,給派出所依法追責。蹲笆籬子的時候別後悔就行……
至於沒私接電線的自有房和分配房住戶,就是明天要開會的那幫人,有兩個選擇。
一個是四家單位的安置樓起來後,會騰出部分南北城的現有住房。
到時候大家自己選,想要北城的房子,可以一比一的換。要是選南城的,可以挑稍大一些的。
另一個選擇是換樓房,或者是補錢換樓房。
之所以有兩個說法,是因為安置樓分兩種。
一種是共用廚房共用廁所和水房的筒子樓。一種是獨立廚衛的高階樓。
要筒子樓的話,直接換就行。一間房換一間房,公產房換過去還是公產房,私產房換過去還是私產房。
正房換好位置,偏房和倒座房換邊角、冷山和臨近廚房、廁所的位置。
至於獨立廚衛的樓房,就得補錢了。
補多,要看各家選幾室的房子,多大的面積。
可選的範圍不多,都是東西冷山和頂樓。畢竟夾在中間的好位置和好樓層……呵~是吧?
曲卓從街道值班的裡問明白況,直接pass了安置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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