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步步生蓮》第1043章 由故事和演繹構成的世界(2)

作者:方寸山下·10個月前

一番周的計劃和準備後,選個黃道吉日手。過程雖然順利,但有一點小憾。

幾個人忽略了一件事,金店賣貨得的錢不過夜,他們又是挑路上車輛較的上午手。

買賣開門才幾個小時,收銀臺裡只有幾千塊零錢。首飾珠寶倒沒搶,可剛做完案子,外面風頭正,一時半會兒不敢拿出去換錢。

於是,中間人繼續在大澳混生活。另外仨人潛回老家避風頭……

到了這裡,6只要把人移給港警,隨後港警與陸警方聯絡抓人起贓就完事了。

但問題是,破了案,功勞屬於警方。破不了案,無能的也是警方。裡外跟6半錢關係都沒有。

那為什麼要把人給港警?

圖兩句不疼不,沒有任何實惠的謝?

不如悄咪咪的扣著中間人,等那三個大圈仔再來時把人按住……價值一百多萬港幣的珠寶首飾呢。

就在6憋著勁守株待兔暗發橫財時,利亞姆陪著曲某人去見了金牛會的幾個人,隨後制定了一套讓馬家小崽子自尋死路的計劃。

幾乎在同一時間,那三個見識過港島的繁華,在老家實在待不下去的大圈仔回來了。

利亞姆的親信制定了非常穩妥的抓捕計劃,但低估了三名大圈仔的警惕和兇悍。

凌晨時分,離島西側近海的山島上,一番激烈火過後,利亞姆的手下死了兩個,傷了五個。

三名槍匪中老大被擊斃,老二和老三彈盡後負傷被捉……

所以,那天伏擊曲久勷的槍匪雖然是假,但西草灣被封閉了一段時間後,抬出來一死兩傷的槍匪是真的。

只不過西草灣的槍聲是放的,造死傷的時間在三天前的夜裡。

後面的一段時間,負傷的兩名槍匪一直被6扣在手裡……

按照港島法律,買兇殺人這種事,是一定要過堂審判的。既然要過堂審判,兇徒自然要移給警方。

槍傷未愈嘛,港警出於人道,並沒給犯人上重銬。

於是,便出現了移途中,悍匪暴起襲擊押送警員,搶奪警槍後搜出鑰匙,隨後開啟手銬奪路而逃。

萬幸,警署組織有力,警員英勇無畏,將抵死頑抗的兩名悍匪雙雙擊斃,避免二人繼續危害港島市民的人和財產安全。

同一天晚上,應該是自知無法逃正義的審判,於公眾視線中消失良久的大馬和二馬伕人,帶著假釋待審的馬強、馬勇和馬渡離開港島。

獄中的馬惜珍深罪孽深重,午夜待獄警例行巡視後,於監舍牆壁上留下懺愧書,利用囚服絞頸自盡……

方說法外,一段時間後有花邊小報又編排出了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說馬家兩位夫人為了給自家崽罪,買通警員在押送途中滅口。奈何大圈仔太過彪悍,拼死反抗之下居然逃了。

馬家兩位夫人只知大圈仔逃了,卻不知道只逃了幾個小時,就雙雙被擊斃。

一方面懾於大圈仔的兇悍,恐懼被報復。一方面押送警員失手留下了活口,一旦被調查勢必牽連自,這才連夜收拾細舉家跑路。

至於馬惜珍,是得知馬家氣數已盡,害怕落個老死於獄中的憋屈下場,絕之下才心生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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