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步步生蓮》第2322章 防什麼呢?(2)

作者:方寸山下·1個月前

關鍵是,權屬方面沒有任何細分。

出版方只要支付完稿酬,就等同於一次全權終買斷,包括海外版權和改編權。

重點在改編權上。

出版社可以隨意修編改,不需要取得作者同意。

詩詞、小說也就算了,學著作,你拿到手後隨便找個狗屁不通的阿貓阿狗,想怎麼改就怎麼改,順便再理直氣壯的掛個名兒上去?

搞笑呢嘛。

一點也不好笑。

曲卓早期擔任中心主任時期,編寫的幾本部教材,早就已經書了。

雖然只幾年的時間,大改版都做了兩次,主編、副編特喵的印了足有半頁,麻麻沒幾個聽說過的。

之前應約發的幾本書,出版後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刪減和修改。

當然啦,理論上託潤和糾偏的那些個,都大公無私甘心默默付出,只是出版社不能埋沒了人家的心和付出。

據試行規定,出版社也有權利那樣做。

那個有一間,屬於有招兒想去,沒招死去……

曲某人沒招兒,自責給人家添麻煩啦。

知錯要改,以後就不麻煩別人了。

抵達京城的曲秀梅帶著一份由“潘世生”轉述,專業律師充分領會後,擬定的通用協議基本。

稿酬標準按照國際通行慣例走,只授權簽約出版社做陸地區發行的單次授權,止任何形式的刪減和修改。

醜話說在前面,一旦出現違約行為,就請等著打國際司吧。

曲素梅還負責跟每一個對接人講明,所有版權收益全部匯寰華英才科學基金,於陸開設的專用賬戶,並專款專用。

委託菁華學校校長團,每年於全國範圍的高校中,甄選一符合標準的青年學子,無任何附加條件發放助學金。

總之,所有錢源自稿酬,用於國學子,曲大科學家個人一分不要……

突如其來的況,搞的所有人都有點懵。

主要是被打發去跟曲素梅對接的各家出版社代表,把不準某人跟設定在港島的一家,非盈利基金簽訂的授權協議,在陸算不算數。

當著港島客人和港島律師的面怕說錯話,不敢輕易質疑。約好了似的集託詞要向領導彙報,就稀里嘩啦的全都撤了。

眼下陸所有出版社,都是國字頭的,各家領導也都有點懵……

這玩意,你要說他不對吧,他不是為了個人利益,惠及的是所有學生。

你要說他對吧,又明顯不合規矩。

關鍵,加這麼多限制,防誰呢?

?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