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第142章 商業婚姻18(1)

作者:林喵喵·10個月前

很快沈老爺子就不行了,掛了。

而掛了之後,外界就在猜測,以後沈氏由誰掌管。

很快就有兩個律師,拿出了兩份囑,一份是立沈聿父親為繼承人的囑,另一份則是立沈楓為繼承人的囑。

——沈老爺子也是老糊塗了,他將兩份囑,不但不由一個律師理,還分給兩個律師理,這是不得他死後,沈氏訌起來呢。

其實這也是他矛盾的心理所在,直到死,也拿不定主意由誰繼承。

可笑沈老爺子英明一世,到老這樣糊塗,讓其他家族企業的人估計要笑掉大牙了。

當然了,也會引以為鑑,估計其他人家看沈家這樣搞,導致價暴跌,自己家會小心謹慎了。

沈老爺子死了後,這一世的沈聿沒跟沈楓搶沈氏,因為他們不用搶——別忘了,這一世有一個大改變,那就是,沈老太太還沒死,所以,他們就算不搶,就算沈老爺子要將沈氏給沈楓,那也只能一半,因為另一半,是屬於沈老太太的!

也就是說,大房天生就佔有沈氏一半份,然後老太太、沈聿父親,甚至沈聿手上,都有份,雖然只有一點點,但加上沈老太太的那一半,天生就是大頭!

而這,也是沈聿之前只轉移財產,不去沈老爺子跟前爭寵的原因,因為,只要沈老太太不死,有沈老太太的份在手,沈老太太這一支,天生就是大頭,能控制公司。

——當然了,理完了沈楓,又要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沈老太太可能偏心小兒子沈二叔,到時的那一半份,要是給小兒子的話,沈氏的訌就會繼續。

所以說,沈老爺子糊塗啊,別人家都是在老了後,就將大部分份轉移給下一代,手上只留一點點,這樣起碼可以保證企業不出事。

沈老爺子呢,將那麼多份握在手上,就是不出來,現在好了,過世了,明面上說是將沈氏給沈聿父親或沈楓,但事實上,他手上的份,作為產,就要有一半歸沈老太太了,沈老太太要也是糊塗的,到時不將這一半給大房,那沈氏還要出事。

好在沈聿早就想好了退路,沈氏的資產已經轉移了,除非他執掌沈氏,再用合作的方法將沈氏的窟窿填回來,要不然,就算沈老太太一樣糊塗,將手上的份給沈二叔,沈二叔得的,也跟沈楓一樣,是個空殼。

卻說沈楓看沈老爺子說讓自己繼承沈氏,當下自然高興。

但仔細一核算,媽呀,沈老爺子手上的份,沈老太太要佔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他的。

然後沈老太太一家幾口還有點份,全部加一起,就是最大東,沈氏就是到了他手上,他不是最大東,也當不了董事長啊,這不是鬧呢?

再加上沈家大房那邊,還有一份公證過的囑,導致沈老太太那一支的人,一口咬定他的囑是偽造的,雙方扯皮下,沈氏價,那是“哐哐哐”地往下掉,再這樣掉下去,自己就算得到了這些東西——大概一千五百億的資產——到時別因價跌的太厲害,不值一百五十億了,那到時得的,就要比沈家大房手上那份囑還要了。

這裡說一下兩份囑有什麼不同。

兩份囑,都說公司大頭,也就是八份歸一家,也就是大房或沈楓,剩下的兩份歸其他兒子。

但因有沈老太太的存在,首先,就要去掉一半歸沈老太太,剩下的一半,才能按這個規定分。

五千億市值的公司,去掉一半,就只剩兩千五百億了。

兩千五百億的八,不過兩千億。

這裡還要去掉各人手上的一點份,去掉各人手上的份後,歸大房或沈楓的大頭資產,就只剩一千五百億了。

而眼下沈氏的價,因沈老爺子的糊塗作,一直在“哐哐”地往下掉,快要貶值九了,到時只剩一,他拿到手,再賣掉,還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百五十億呢。

相反,要是按大房手上的囑,公司大頭歸沈家大房,他們得兩,而眼下,只有四家參與分,明面上看,是四家分兩千五百億的兩,也就是五百億,一家一百二十五億,按價,似乎只值十幾億的錢了。

但,一來,要是沈聿功接掌沈氏,這價,肯定能企穩回升,不像落到他手上,估計不但升不起來,還會繼續往下掉,這樣一來,這一百二十五億的資產,賣的話,不會貶值太多。

二來,沈老爺子給其他人分的兩家產,大都是不產,這些不會因沈氏價下跌而貶值,所以,那兩家產,四個人分的話,不比他當大頭分一千五百億,最後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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