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第171章 海王的魚14(1)

作者:林喵喵·10個月前

方還能賣年卡月卡之類賺錢。

另外遊戲這麼大流量,他們也能賣廣告,在一些人氣高的地方掛上現實中某些品牌的廣告,可比在電視中做廣告,流量大多了,要知道現在電視都沒人看了。

李母看這個遊戲果然簡單,就玩了起來。

當然了,玩是次要的,而是看市場上那些公會的價格,為了賺錢才玩的。

雖然有退休金,但也不介意再多賺一點啊,況且這個事,好像也不是很辛苦,能多賺幾百也好啊,何況還不止幾百呢。

李母要想自己經營公會,那就要建公會,要不然一個人是不能在幾家公會待著的,所以在琳琅這兒只是個過渡,就是讓琳琅帶升高一點級,到時升的差不多了,就有能力打公會副本了。

等有能力打公會副本了,就能自己建公會經營賣錢了。

以前一直聽人說,打遊戲能掙錢,現在不年輕人都靠打遊戲掙錢,還以為是們那個年代,做遊戲代練,或當職業選手那些。

這兩種,做遊戲代練辛苦,當職業選手,一個普通人又辦不到。

沒想到現在遊戲世界進化了,靠這樣幹都能掙錢了。

而且看了,要是用心點經營,收的。

雖然琳琅跟說,經營公會,就像養豬,有時價格不錯,就有很多人跑進來搞,搞的人多了,就會跌價,所以讓找準了時機賣,不過李母覺得無所謂,只要能撈回建公會時的本就不算虧本了,畢竟搞這個,也不圖賺多錢,只要有得賺,就開心了。

琳琅聽這樣說,也就放心了。

如果不圖賺多錢,那經營公會就跟打副本材料一樣,都是能賺錢的,就是多的問題。

而李母也進來打遊戲後,因為知道打遊戲的確能賺錢,所以也就沒阻止琳琅繼續玩遊戲了。

李母可比琳琅肝多了。

琳琅現在錢賺夠了,經營公會的買賣那就是為了打發時間,賺點小錢,畢竟跟之前賺的錢,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所以比較佛系,主要還是玩玩遊戲,吃吃食,升升英雄之類。

而李母對那些都不興趣,每天的主要任務是鑽研怎麼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公會等級,好將公會賣個好價錢。

非常認真,還做筆記,麻麻地記著做各個任務和副本的時間,以及對應的經驗,很快就統計出了哪個任務或副本,時間經驗比最高,然後就經常做那個任務或打那個副本。

讓琳琅看了,都不由歎服。

其實做事也認真的了,但還沒李母這麼細,連這些都統計了出來。

就李母做事這細程度,想來經營公會,會經營的不錯的。

其實也是沒想過,李母這麼快就從對遊戲持懷疑態度,變了狂信徒,天天肝遊戲賺錢。

不過大錢也賺不到,因為李母不想給遊戲投一分錢,所以只拿每天做任務得的鑽石開公會,這樣一來,開公會的速度就會很慢了。

而開公會速度很慢的話,估計要很久,才像這樣,能一起開幾百上千個。

而一個月要只賣幾個十幾個公會的話,是賺不了多錢的,除非是高等級公會,但高等級公會,要算時間價值比的話,是不如低等級公會的。

但低等級公會雖然時間金錢比高,但因為比較便宜,就只能靠量大取勝了,要不然太,一個月還是賺不了多錢,所以經營公會雖然賺錢,但錢也不是那麼好賺的。

其實琳琅也有勸李母前期投一點錢,說就細程度,很快就能回本的,到時把本收回來,利用利潤就能良迴圈了。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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