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方母自然也跟琳琅說了這事,畢竟要是不說的話,兒到時為了回來參加兒子的婚禮,特意時間回來,然後發現白回來一趟,豈不是麻煩。
琳琅聽方父方母說,方大嫂聽了自己的話後,還真分手了,不由暗道分的好!總算是解決這事了,要不然以後看著方大嫂,再想到原世界,對方大哥和方家做的事,還不夠膈應的。
當下琳琅聽了這個訊息後,便道:“好端端的就退婚了,不說讓賠償我們家神損失費了,那給的幾十萬彩禮、三金、置錢等要回來吧。”
方父方母聽了琳琅的話,不由猶豫,道:“這……會不會不合適。”
琳琅道:“有什麼不合適的,都說好日子要結婚了,結果搞這一齣,不知道多人家笑話咱們家,然後還耽誤大哥兩三年,咱們只是收回給的錢,沒找要神損失賠償,已經很不錯了。就算你們不要,我給的十幾萬,我是肯定要拿回來的。”
方父方母聽了琳琅的話,不由大驚,道:“你怎麼給了十幾萬?!”
琳琅道:“沒跟你們說過嗎?自從認識我哥後,總是打著各種各樣的藉口,找我借錢,兩三年來,借了十幾萬了,但只說借,一直沒還過,都是在我飛信上留有借款文字證明的,我要回來,絕對沒任何問題,因為就是告上法院,我有飛信的借錢文字證明,也是肯定要的回來的。”
方父方母聽說方大嫂兩三年來,竟然從兒這兒弄去了十幾萬,相當於一年從兒這兒搞去了五六萬,比他們小縣城的平均工資還多,當下不由氣憤,想著這個前兒媳,這不變相地相當於,是他們兒在養著嗎?這姑娘是怎麼好意思從自己兒手上拿錢的?!
要知道,還從他們兒子手上也拿走了一些錢,他們當時只想著兩人馬上就要結婚了,兒子賺錢給兒媳花,也是應該的,所以也沒說什麼。
沒想到,合著不是自家兒子一個人養著,還讓自己兒養著呢,且從自己兒那兒要的錢,比從兒子那兒要的還要多!畢竟兒子賺的錢,沒兒多,前兒媳就是想要,也要不了。
所以這會兒方父方母聽琳琅說,會要回的錢,他們肯定不會反對,畢竟那是琳琅的錢,他們有什麼理由,阻止人家要回來。
而且,他們也打算將幾十萬彩禮等東西要回來。
本來他們還不好意思要,現在聽說前兒媳那樣不要臉,竟然還找他們兒撈過錢,人品這麼差勁,他們對要錢這個事,頓時沒那麼不好意思了。
就像兒說的,快要結婚了,突然提退親的事,錯不在他們,他們憑什麼不能將彩禮等東西要回來。
當下琳琅便找到方大嫂,讓歸還原借給的那十幾萬塊錢,說要是不還,就告到法院,飛信上借錢的證據在那兒,甭想賴掉,要敢賴掉,到時就讓法院強制執行,再不還,搞不好會判刑,最輕也會讓變失信被執行人,而信用出了問題的人,看到時誰敢娶。
方大嫂本來看琳琅找要錢,還想罵人來著,想說當時是嫂子,給嫂子用的,憑什麼要還。
但看琳琅說,借錢的證據都在飛信上,不還是不可能的,當下不由嚇倒了,匿名到網上問這事,哪怕將自己好一通化,別人還是跟說,肯定得還,因為男之間借的錢,還能因的緣故,不一定非要還,但,方琳琅相對來說是外人,兩個普通人之間,一個人借另一個人的錢,想不還,那怎麼可能。
但……方大嫂早將那些錢花了——一些自己買買買用了,一些給了家裡,因為家裡有弟弟,父母要攢錢給弟弟買房子,所以便大手一揮,贊助了家裡一些買房錢,當時是想著,反正方琳琅有的是錢,從那兒拿點錢用用怎麼了。
所以不是自己掙的錢,花的就是不心疼,而且還很窮大方。
哪曉得現在要還呢。
從方琳琅那兒弄來的錢,再加上方家給的彩禮錢,家裡給弟弟在縣城首付了一套房,還裝修了,錢都花了,哪來的錢還方琳琅?
但不還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琳琅的話,嚇到了,到網上一些免費法律諮詢網站諮詢了一下,發現琳琅說的是真的,這樣一來,哪敢不還,無論是坐牢,還是為失信被執行人,都不想的啊,畢竟可不想接下來,因為這個份,嫁不到好人家啊。
於是當下,只得跟父母說了這事,想讓他們給一點錢,好還琳琅。
但,家裡重男輕,只有給家裡錢的份,想讓家裡給錢,怎麼可能,想屁吃。
方大嫂看父母不給錢,又怕還不上琳琅的錢,到時真告自己,只得從幾個較正規的網貸公司,貸了一些錢,還給了琳琅。
而這還不算,方家也提出了,讓他們家還幾十萬彩禮、三金、置錢的事,這個就不用管了,因為錢全被父母拿走了,還的話,也是父母的事,倒不用擔心,因為這個世界的彩禮法規就是這樣規定的,誰最終拿了這個彩禮,就由誰還,不是得生自己還。
幸好彩禮方面有這樣的規定,要不然,要像方琳琅借自己的錢那樣,給了父母,想讓父母還給,好還給方琳琅,父母不還給,也沒辦法,只能自己還,那就慘了,畢竟彩禮可是有幾十萬的。
而父母,自然是不想還的,畢竟他們都拿錢,給兒子買房子了,哪有錢給方家,就是有,他們也不願意吐出來,所以方父方母催他們還彩禮,他們本不搭理,只讓他們找他們的兒要,他們不知道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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