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第1551章 好運連連34(1)

作者:林喵喵·9個月前

其實李秋芸也讓李跟琳琅說過,說媽離開後,不是有租房子嗎?讓媽那邊去。

但李建議不要問這個話,免得琳琅聽提起這個事,想到媽被爸趕走了,一肚子火,到時別更生氣,更不願意走了;甚至可能會說,將走了,還要將走,將來再也不回來了,留一個人養老怎麼辦。

李秋芸想到之前李志國給李琳琅安排相親,弄的是一個喪偶的,結果被琳琅罵,不會當人後媽,免得像媽媽一樣,臨到老了,被繼子繼攛掇,被人趕走的事,顯然李琳琅有一肚子火,的確不能這個逆鱗,提這個事導致話題更不好談了。

李志國聽了李秋芸跟琳琅談判的結果,自然是不樂意的,但因李秋芸威脅說,李到時帶孩子睡會影響他兒子睡眠,好不容易才跟李琳琅爭取到三百塊,可以換離開,建議李志國還是同意較好,免得惹惱了李琳琅,到時別要更多的錢。

李志國的確不知道李跟李爺爺的司,雖然他知道李爺爺敢一頭,但他不敢賭李對李秋芸的偏,如果李堅持要給李秋芸帶孩子,李爺爺不見得能強不許帶,所以當下李志國想了想,只能同意了,畢竟他不想將來孩子被影響,琳琅三年不打算嫁人,也太嚇人了,他兒子可不了三年的折磨。

就是李志國現在有些後悔,當時琳琅說他跟李秋芸,一人給五十塊就願意離開,他沒同意的事,現在好了,要多給一百塊,太鬱悶了。

好在他是有錢的,畢竟他的工資沒上,然後前不久,李爺爺還分了三百塊給他,錢他是不缺的,給一百五十塊,那是小意思。

倒是李秋芸,手上沒錢,畢竟李的錢,被人了,現在手上只有結婚時剩下的那點錢,曹立手上倒有一百塊彩禮,但曹立是肯定不會拿出來給用的,所以當下只能找李借,說以後還。

其實說是還,肯定不會還了,李沒辦法,到底心疼孫,只能給一百塊,反正手上還有兩百多塊,給李秋芸一百塊,還能剩一百多塊,平時使用也夠了。

李秋芸拿著這一百塊,加上手上還有的五十塊,給了琳琅。

李志國也老老實實將一百五十塊,給了琳琅。

琳琅拿了三百塊,便將屋裡的東西裝了下,帶去了李母那邊,住到了李母那邊。

李母聽說琳琅從李志國和李秋芸那兒薅來了三百塊,也是滿意的,雖然知道,這點錢,不過是李志國和李秋芸一年從李父那兒薅來的,遠遠比不上李父給琳琅的那份錢,但能弄回來一點就不錯了,李母也沒什麼想法。

琳琅搬家搬的利索,主要還是因為,李爺爺要不了多久就會出事了,不想擱在那邊,到時被薅羊

李秋芸和李志國不知道這個況,只看琳琅走的麻利,便高興了起來。

當下李便馬上搬到了新的房間,帶起了李志國的兒,其名曰先適應適應,其實就是一直跟李爺爺一個小床,太累了,現在能一個人睡一個床——小孩子不佔多地方可以忽略不計嘛——更舒服,所以才這樣弄的。

也虧的佔的麻利,因為丁萍看空出了房間,本來還想打主意的。

當然了,這房間是李秋芸和李志國花了錢,讓琳琅騰出來的,自然不敢久佔,只打算讓孃家侄過來住一段時間。

之所以想讓孃家侄過來住一段時間,自是為了幫孃家侄在這邊看看有沒有招工的單位,好找個班上一下,免得找不到,就要下鄉了。

孃家位置較偏,附近廠子較,招工自然也,一直找不到機會弄個工作。

哪知道還沒說這個事,李就佔了,當下丁萍自然有些不滿。

看來,已經嫁給了李父,那這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就該說了算。

別說李爺爺李是長輩,應該他們說了算,要知道李父可是有兄弟的,本來李爺爺李該兩房流養老,現在因為三房住的地方太了,只能跟李父一起生活,而這房子是李父的,又不是李爺爺李的房子,這樣一來,李爺爺李有什麼資格在他們家裝大瓣蒜?還沒說李爺爺李只在二房待著,不去三房呢,李爺爺李要敢做的主,馬上就要將兩人趕到三房去。

可別說不敢趕,是看出來了,李父雖然孝順,但同時,也不想繼續離婚,再找老伴了,免得傳出去,他竟然離婚三回,到時,他再怎麼說前妻的壞話,別人心裡也覺得,肯定是他不好,要不然不會離婚三次的,所以要說點什麼,李父為了不讓翻臉,是肯定會聽的。

丁萍當然也不會直接說李的不是,而是一開始只是跟李商量,說自己孃家侄想來這邊住一下,看看哪個地方招工,好找個工作,到時來了,能不能跟一下。

哪願意,畢竟之前跟李爺爺了很多年,好不容易能單獨住,又要跑來一個人跟,那自然是不行的,所以李便拒絕了。

拒絕後,丁萍便有理由找李父說這些事了,道:“不是一直住,只是那孩子再不找工作就要下鄉了,也太可憐了,所以想讓到這邊來住一段時間,看看能不能找到招工的單位,我孃家那邊的廠子太了,沒有多招工的。我跟你媽說了,你媽不願意,這就有點過分了吧?我好歹嫁了你,也算這個家的主人吧?難道來親戚住一段時間這點小事也還要同意?”

李父聽了丁萍的話,想著那兩間房的佈局,顯然是有空間的,於是當下便同意了,跟丁萍道:“我去跟媽說這個事。”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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