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第1754章 被人瞧不起的村姑66(1)

作者:林喵喵·6個月前

李三以前在孃家做姑娘時,手上自然不會有多錢,所以突然之間手上有這麼多錢,就跟人買彩票中了大獎一樣,不免大手大腳起來,再加上剛進門,也急於跟周圍人好關係,所以面對曹氏和李元孃的熱,自然也熱回應。

看在自己給東西給錢之後,兩人對自己這麼好,讓迅速融進了王府,不由高興。

於是之後的日子裡,二房裡的李二郎和李三郎家關係便特別好,再加上李元娘,這幾人經常湊在一起吃吃喝喝——用李三的錢——再聚在一起罵罵琳琅夫妻,日子過的倒也逍遙快活。

直到李三手上的錢用了。

李三的莊子雖然有出息,但得到過年前莊頭才會將錢送來,除了這五百畝莊子,箱銀沒多的,畢竟孃家都給陪嫁五百畝莊子了,怎麼可能還給很多箱銀,再是有錢的商賈,也不可能給兒陪嫁太多,讓兒帶到婆家,便宜了外姓人家啊,畢竟這個王朝,並不是有些王朝那樣,有厚嫁之風,這個王朝沒這個規矩的,有一萬多的嫁妝,已經很不錯了,還是看在要借王府的勢上才給的。

因為現銀沒多,哪裡得起曹氏、李元娘、自己,甚至李三郎幾人薅呢,自然很快就薅了。

了去孃家拿錢,一次兩次尚可,要是老是回去拿,不說哥哥嫂嫂了,就是父母估計也要覺得婆家貪得無厭了,就算借你們家的勢,也不能把我們家當許願池,天天過來拿錢吧。

而他們這些人,因為能薅李三的羊聚到了一起,看不能薅羊了,關係自然也就淡了,雖然不至於疏遠,畢竟他們還想結盟,一起排琳琅夫妻呢,但起碼也沒之前那麼切了。

可惜的是,他們排琳琅夫妻,琳琅夫妻兒無所謂,讓他們不免有些憾。

而就琳琅看來,他們的聯盟,遲早有一天會解散的,因為,李三郎是嫡次子,將來趙氏過世了,能得到趙氏的私房——趙氏的私房再,那也不可能一文錢沒有,總會存一點的——另外李三是商賈之有錢,李二郎夫妻還有李元娘呢,從生母那兒什麼也得不到,對方不刮他們的錢給曹家算不錯了。

這樣一對比,就曹氏嫉妒的心態,看李三郎家似乎比琳琅夫妻還有錢,肯定會不了——琳琅有錢,但不像李三那樣張揚,且人家都覺得,琳琅的錢是用一點一點,但李三可是莊子,每年都有好幾百兩出息的,可不會用一點一點,甚至還會增加,這些,曹氏可沒有。

一想到李三年年都有固定的錢用,就格,不會眼紅嫉妒才怪了。

琳琅推測,時間久了,曹氏可能會更嫉妒李三,因為在心裡,李三的錢比琳琅還多,這肯定會讓人更嫉妒。

這個時間也不會久遠,估計等年底,李三莊子上的出息送來了,曹氏看李三又能吃香的喝辣的,買漂亮的裳首飾,就要不了了。

不提年底的事,只說眼下,們就還有自己的事要心呢,比如曹氏和李三,還要跟丈夫的姬妾鬥呢,不像李聿,到現在也沒納姬妾,琳琅要心的事多了,不像們,要心很多事。

然後因李三手上沒錢用了,曹氏薅不到羊了,現在又要想辦法撈錢了,所以事多的很。

還有李三,這會兒也傻眼了。

之前突然像中大獎一樣,有很多錢用,所以花錢一直大手大腳的,現在將錢花了,頓時就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畢竟在孃家,家裡有錢,也是過的非常滋潤的。

連曹氏那樣條件的,都過不了沒錢的生活,更何況一直過著優越生活的李三呢,這會兒也不了了。

實在不了的李三,雖然沒傻到將莊子地契拿去賣了換錢用,卻將結婚時,家裡打的首飾,拿出一些,讓下人去當鋪當了,換了銀子繼續吃吃喝喝了。

不過這次,經歷了沒錢用難熬的日子,李三突然發現錢的好了,所以這次將首飾拿去換錢用了,再吃香的喝辣的時候,就不再曹氏和李元娘過來跟一起快活了,而是自己一個人快活了,畢竟兩人過來吃,菜肯定要多添兩道,那大廚房裡做菜,每道都貴的要死,每次曹氏和李元娘來,都要多兩道,自己這點錢,要不了多久就要吃了,那是肯定不行的,所以李三就沒再兩人了。

於是,還沒到年底呢,幾人的聯盟就崩了——曹氏和李元娘,看李三沒錢用了幾天,突然又有錢用了,只當李三又去孃家要到錢了,就等著李三們過去,繼續吃吃喝喝,再送點禮們,讓們能連吃帶拿薅羊呢,結果人家竟然不他們了,只在自己的院子裡吃吃喝喝,這讓曹氏和李元娘,頓時就不高興了。

有些人就是這樣,明明佔到別人的便宜了,應該滿足了,但當有一天,別人不讓你佔便宜的時候,明明是理之中的事,但對方卻馬上恨起了你,覺得你不好了。

這就是升米恩鬥米仇了。

現在曹氏和李元孃的況也是這樣。

看著李三又有錢了,拿錢讓前面大廚房做這種好吃的做那種好吃的,往院子裡端,卻不他們一起去吃,們吃著前面大廚房給府裡統一提供的份例菜,頓時就一肚子火。

也不是說府裡的份例菜就難吃,但大鍋菜,味道也就那樣了,而像李三這樣出錢讓大廚房小炒的,味道肯定要好多了,以前曹氏、李元娘跟李三一起用飯時,是知道的。

一想到那樣好吃的滋味,自己再吃著府裡沒滋沒味的份例菜,雖然也有有湯,但還是一肚子火,覺得李三也不是個好東西,說好的大家一起排周琳琅夫妻呢,結果你過著這樣的好日子,也不上我們,合著就只有我們過苦日子唄。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