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帝國興亡史》第156章 閑聊包拯(1)

作者:海歷·9個月前

從西元1044年遼夏河曲之戰開始到此時的西元1053年,遼國和西夏之間反目仇為期將近十年,這十年雙方的相互攻伐讓兩者的國力都大為損。西夏倒還好說,他腳的不怕穿鞋的,大不了又重回土匪搶劫的時代,可遼國就慘了。這幾十年來,無論是宋朝還是高麗,再加上後來的西夏,遼國儘管氣勢洶洶但最終卻沒能擺平這三者中的任何一個。

毫不誇張地說,遼夏戰爭讓遼國從此從巔峰跌落,曾經的東亞第一軍事強國如今不過是一副在吃老本的骨架子而已。另外,隨著漢化程度的加深,遼國上層也漸漸失去了游牧民族那種尚武之風,遼國最終也走了歷代中原王朝的老路——盛極而衰繼而亡。

至於西夏,它過和宋朝與遼國的戰爭徹底奠定了東亞地區三足鼎立的局面,從此深深地紮於西北並在此後長達將近兩百年的時間裡一直屹立不倒。三國之中,他的國力是最弱的,地盤也是最小的,但遼國和北宋都先於它滅亡。儘管它險些被遼國滅國,後來在神宗和哲宗年間它也險些被宋朝滅國,但最後它都過來了,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奇蹟,更是一種冥冥之中的天命。

遼國和西夏在前後為期十年的戰爭裡打得是橫飛,對宋朝來說這十年卻是又一段長久和平歲月的開端,但國無外患必有憂。外部的和平並不意味著宋朝部就很和諧,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外部的危機和戰爭反而能讓部變得空前團結。

人類社會其實就是一部彼此間不斷地進行各種爭鬥的歷史,有外敵就舉國同仇,歌舞昇平年代則是自部的各種謀算計和你死我活。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們所的這個社會其實也是因為爭鬥才得以發展和進步。這就類似於大自然的競天擇,弱者去死,強者得活,如此反覆,生生不息。

之所以發出這番慨就是想說宋朝在沒有外患的這段時間裡正是於這樣的一個鬥不止的狀態。范仲淹、韓琦、富弼、歐修、王拱辰、賈昌朝,陳執中、文彥博,當宋朝的邊境不再狼煙四起,這些大宋的文們便為了整個帝國曆史舞臺上的主角。只不過,他們之間的大戲都沒有劇本,而是現場直播,而且他們之間的大戲並不是為了要演戲,而就是為了把對方給趕下去以便讓自己為主角。於是乎,這個舞臺上的人如走馬燈似的不斷變換。

說到鬥,除了那些躲在幕後的高人之外,我們最不能忽視的就是宋朝的那幫由史和諫的言。宋朝的言在歷史上便是以敢說話而著稱,只要把他們給惹火了,別說是什麼宰相或樞使,就連皇帝他們都敢說,甚至敢罵。他們當中確實有人完全是出於自己的一片公心和忠心才要跟他們眼中的邪鬥爭到底,但也不排除這裡面有人被別人當了槍使,更有人為求上位而主甘為某些人手裡的鷹犬。

在整個宋朝長達三百多年的歷史長河裡,言一直都是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幾乎每件國家大事裡都有他們的影,甚至他們的重要和影響力連當時的宰相都比之不及,原因就在於他們太能說也太敢說。反正言者無罪,反正最大的懲罰也不過就是貶出京城去外地當父母,幾年後再又被重新起用,而且這樣還能青史留名,這買賣簡直就是穩賺不賠。

這種局面和現象的“罪魁禍首”自然就是傳說中立下了“不殺士大夫和上書言事者”這種祖宗家法的太祖皇帝趙匡胤,據說這條皇家的家法就是趙匡胤專門為言這幫傢伙而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澄清大宋的吏治並讓包括皇帝在的大宋高層都時刻在道德君子們的嚴厲監管之下。這無異於就是言的一道保命符,除此之外他們手裡還有一面大纛。

大宋的開國宰相趙普曾經在趙匡胤的面前說過一句話:天地之間唯禮法最大。這句話可謂是被宋朝的一代又一代文給當了為一生的格言,而後這句話更是為了他們的神大纛,他們正是舉著這面大旗上斥昏君下責佞。寇準敢於把趙義拉回到椅子上繼續聽他奏事,包拯緒激時可以把口水都噴到趙禎的臉上,這事要是發生在別的朝代能想象嗎?也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生存土壤,所以跋扈囂張的文(言)才會在宋朝肆無忌憚地野蠻生長。

范仲淹和孔道輔在呂夷簡當政時期的無所畏懼,歐修在慶曆新政時期的搖旗吶喊,再往後便是敢於直言乃至是犯以諫的何郯,這些人都讓趙禎和他的兩府大臣們吃盡了苦頭。在何郯之後,這接棒被傳遞到了一個在後世被廣為傳頌的大名人手裡,這人便是鼎鼎大名的包拯。

關於包拯,他在民間近乎於是一個被無限神話的人。一提到他,我們的腦子裡恐怕就只有一種形象,那便是開封知府包大人坐在大堂上一臉神聖不可侵犯的威嚴之。可是,在包拯的整個宦生涯裡他在開封知府這個位置上僅僅只待了一年半的時間,他能夠青史留名並不是因為他斷案神,而是他為言時的頻頻大出風頭。

在我們即將講述包大人在正史上的輝事蹟之前,我們首先來聊一個八卦,而這個八卦就跟他今後將要擔任的開封知府有關。

如今有人對包大人在擔任開封知府時的俸祿很興趣,說他的年薪如果換算現在的貨幣已然超過千萬,我們這裡就來給包大人算一下這個賬。

首先宣告,我的推算不備權威,而且有關於此的各種史料記載也多有出,我唯一能保證的是包拯的幾項主要收不會出錯,但那些小頭和各種名目的福利待遇卻有待有朝一日去出一篇論文。

在被任命為開封知府時,包拯的頭銜是龍圖閣直學士(職)、尚書省右司郎中(寄祿)、權知開封府事(差遣)。

這裡面的“龍圖閣直學士”是包拯的職(正三品),按照規定,龍圖閣直學士的薪資和福利待遇如下:料錢每月120貫,添支錢每月15貫,餐錢每月3貫,每年兩季的賜共計10匹綾、34匹絹、2匹羅、50兩綿。

此外,包大人還有一個寄祿“尚書省右司郎中”。這個尚書省右司郎中也是有固定的俸祿和福利,但很憾的是,宋朝規定既有職又有寄祿員只能領那份最為厚的俸祿,所以包大人的這個寄祿並不能為他帶來一分一釐的收

最後就是他的差遣:權知開封府事,這個才是包大人個人收的最大來頭。如下:每月添支十萬錢(100貫)、每月15石米、15石麥、20捆柴禾、40捆乾草、冬季每月15秤木炭(約現在的100公斤)。即:每年俸祿1200貫、米、麥各180石、240捆柴禾、480捆乾草,約300公斤木炭。。

另外一筆錢也得在這裡羅列出來,那就是朝廷撥給開封府的每年一萬貫的“公使錢”。當然,這筆巨資包拯雖然可以隨便花,但必須是以公事的名義,而不能裝進他的私人腰包。這錢怎麼花呢?比如以開封府的名義宴請京城的各個衙門的長來大吃一頓,比如接待某個衙門的公差,簡而言之就是我們如今所謂的招待費,包拯後來把王安石和司馬等一眾小輩到開封府的後堂開懷暢飲就是用的這筆錢。

最後,包大人可能還有一筆形收,那便是他的“職田”。宋代的員都有朝廷分發的職田,而這個職田的多則按照階大小來分配。包大人的職田面積是20頃(2000畝),這麼大一塊地他當然是沒法自己親自去種,那就只能請人幫他種——對,你沒看錯,包大人當開封知府的時候很有可能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地主,而且這個大地主不用給國家繳租稅,他只負責向那些替他種地的客戶(佃農)收租子。

但是,我們這裡為什麼說為開封知府的包拯很有可能是一個大地主呢?因為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很值得商榷和考證:宋朝的職田僅限於外任,就是在外地為員才有職田,而只有大藩州府的最高行政長才能分到這最大面積為20頃的職田。

何為大藩州府?西京府、南京歸德府(今河南商丘)、北京大名府、陝西京兆府(今西安)、西川都府、山西太原府、青州府、杭州府,這些就宋朝的大藩州府,而這些地方的知州或知府無一例外的都是朝廷重臣,有些地方更是由下放的兩府大臣流去鎮守。

那麼,開封府能算大藩州府嗎?從行政級別上來說,沒有哪個州府能比它更有資格稱大藩,但是請注意:它是京師,而且這個開封知府也不是外任。因而,從質上來說,開封知府是京,而非外任。所以,包拯這20頃職田極有可能是沒有的,甚至我想說就是沒有。

當然,相比那些大藩的長,開封知府也不是一點好都沒有,每年節假日以及重要慶典朝廷都會給京發放各種福利,而開封知府所得到的的福利待遇僅次於史中丞和中書舍人之類的朝廷高

有鑑於職田這個事有疑問,所以我們這裡就不把它算包大人的收。現在來看包大人每年總收:銅錢2876貫、米、麥各180石、240捆柴禾、480捆乾草,約300公斤木炭、10匹綾、34匹絹、2匹羅、50兩綿(這裡面柴禾與乾草存疑,但我傾向於有)。

好了,現在來說錢。

宋代一石約合現在的59.2公斤,這裡給包大人打個折,按50公斤計算,他每年的米和麥是各9000公斤。大米按每公斤6元計算,市值就是元,小麥按每公斤4元計算,市值元,合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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