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我在大明混吃等死的那些年》第298章 宜稱祖號(2)

作者:青紅·10個月前

朝堂愈發烏煙瘴氣,每日朝會幾乎有一多半時間都在‘罵街’。

不過,如此一來,朱厚熜的力卻是驟減。

同時,對生活作風不檢點的員,進行嚴厲批評,並節輕重施以罰俸、降職留任等各種懲

一時間,搞得諸多清流心俱疲,利益之下,反對獻皇帝進太廟的聲浪,逐漸降低。

明裡暗裡的表示可以接,但配堂祭者,只能是太宗!

清流讓了步,可朱厚熜卻得寸進尺,既要太廟,還要配堂祭。

都讓步了,不妨多讓一讓吧……朱厚熜角勾起,知會嚴嵩發起總攻。

早朝,奉天殿上。

嚴嵩慷慨陳詞……

復周禮,建明堂,加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

清流激烈反對……

明堂當建,獻帝不宜,當以太宗配

嚴嵩再辯……

堂祭以父之義,太宗文皇帝則為遠祖,不合禮制。

清流再駁……

祖宗功德,無人能出我太祖高皇帝其右,其次,我太宗文皇帝也,堂祭以父之義?從無定說!

嚴嵩三辯……

雖無定說,然,尊親尊上,理所應當,宜稱宗附廟。天子豈能太廟之中無有四親?

清流三駁……

獻帝稱宗附廟,以親以理尚可,獻帝配堂祭,不可;未有子孫猶在祖宗之上也。

三辯三駁之後,皇帝親自下場……當場下達中旨!

“……朕惟我國家之興始,太祖高皇帝也,而中定艱難,則我太宗文皇帝也,二聖共創大業,功德並焉,宜稱祖號。我皇考獻皇帝躬備大德,是以延及朕嗣主位,宜薦宗稱。欽此。”

注:摘取《明實錄·世宗實錄·嘉靖十七年》

此言一齣,辯駁雙方皆是一呆,就連嚴嵩也是有些措手不及。

滿朝大臣都被雷到了。

比上次還要瞠目,以至於整個大殿,落針可聞。

二聖共創大業,功德並焉,宜稱祖號?

姿殿

殿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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