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我在大明混吃等死的那些年》第37章 魚肉鄉紳(1)

作者:青紅·10個月前

淳安。

海瑞開始了巡查。

不是巡查鄉村,而是打著恤下屬的幌子,巡查下屬的生活狀況。

大明地方的統治階層,共分為三大類:,吏,役。

其中,和吏都是朝廷的正式編制,都領著朝廷的俸祿。

大明的俸祿起始點很低,雖然近兩百年下來,明裡暗裡已經漲了不,可並不足以支援這些吏的現有生活水平。

要知道,連海瑞這個知縣,一縣之地的最高員,一個月的俸祿都不足二十石,何況這些不流的小吏?

可這些人的生活水平,卻幾乎都高於海瑞這個知縣。

錢從何來?

不言而喻!

海瑞讓他們解釋。

這些人沒辦法解釋,也認為沒必要解釋,都是心照不宣的事,解釋什麼?

海瑞到底是知縣,公然造反的事,這些人還不敢幹。

不過,海老爺讓他們難辦,他們也有辦法讓海老爺難辦。

沒多久,這些個生龍活虎的小吏就都病了,選擇以罷工剛海老爺,這個法子效果斐然,隨著他們的擺爛,一縣之地的行政機構,瞬間癱瘓。

不料,海老爺並不慌,表示:不幹就不幹吧,既然選擇了不幹,那就不要乾了。

海瑞充分彰顯了他的力與毅力,將吏戶禮兵刑工六房,以及雜職部門的事務,一人包圓了。

你們不幹?

我幹!

隨著大明人口暴漲,哪怕淳安這種不算太大的縣,一縣之地的人丁也有數十萬,海瑞就是一天十二個時辰不眠不休,也沒辦法面面俱到。

這點,海瑞自然明白。

但他認為,這也不是什麼天塌了的大事,對百姓也不會有多大影響。

無他,真正幹活的也不是吏,而是役,如:衙役、雜役、快手……

吏負責的只是文書,只負責發號施令,並不做實事。

些發號施令,對百姓來說,反而是件好事。

其實,朝廷對地方的要求很簡單,大方向上只要求兩點:收稅、維穩。

只要稅收沒問題,只要百姓不造反,就可以了。至於知縣如何治理地方,朝廷並不強做干涉,知縣擁有相當大的自主權。

六房的吏員加起來不過五十人,算上其他雜職吏員,總共六十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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