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異聞錄》第1593章 斗王令(1)

作者:掛可掛·8個月前

海珠島的“鬥法大會”雖然源自地下鬥法場,規矩方面卻有一些的改變。

最明顯的就是,認輸只需大聲喊自己認輸,就能結束鬥法,而不必枉送命。

這種改變不多,但明顯與地下鬥法場的氣質完全不符。

海珠島世家聯盟在儘量避免仇敵式鬥法。

因為諸多地下鬥法場的聯合反對,“鬥法大會”上依然不能使用防型法寶,也不能使用各種丹藥。

“鬥法大會”採用的是多數況下通用的單場比試淘汰制。

簡單一點說,敗者直接淘汰,勝者則晉級,與其他勝者再進行新一的淘汰。

每位參會者要想進階,只能贏不能輸,除非是在競爭前一百名及其排名的階段,才有第二次和他人鬥法的機會。

方均經歷過的青門“小比”,神劍宗、極聖地等宗門聯合舉辦的“四宗會試”,採用的都是這種淘汰制。

每個參會之人下一場鬥法距離上一場鬥法的間隔,通常為三天。

萬高君說完上述容,又說了一下本次“鬥法大會”參會個人與參會勢力的排名、積分等容,並說道:

“我們明月閣雖然只有蕭道友、方道友和冠博你們三位,但個個都是英,就連許多大宗門的結丹修士都比不上。

“三人當中,也許冠博稍弱一籌,但進前二十名問題應該不大。而蕭道友和方道友兩位,沒有意外的話,我認為足以進前十名。

“甚至……蕭道友,你進前五名我都毫不覺奇怪。

“你們知道,參會勢力的排名主要取決於旗下參會個人在前二十名甚至前十名的排名。

“換句話說,這次‘鬥法大會’的規則,決定了參會勢力獲得一個好的排名,那麼它旗下的參會個人在不在多。

“如此一來,哪怕我們只有三位參會個人,你們一個前二十名,一個前十名,一個前五名,也足以讓我們明月閣獲得一個不錯的排名。”

方均聞言,不由看向沙毋天。

很顯然,沙毋天並沒有向萬高君他是四級劍修一事。

這倒不是壞事。

這種事越低調越好。

萬高君又說道:“還有一件事,也許與我們關係不大,但畢竟也是本次‘鬥法大會’的焦點所在,所以我還是在這裡說一說。”

這麼一說,倒是把方均的好奇心勾起來了。

萬高君頓了頓,繼續說道:

“我要說的,就是本次鬥法大會的‘鬥法之王’。相信你們三位應該聽說過了。

“本次‘鬥法大會’,參會個人的第一名,不但有一千萬靈石的獎勵,雷屬極品防法寶雷護心鏡等獎勵之外,還將獲得一個稱號——‘鬥法之王’。”

方均聽到“鬥法之王”,心中一

這時,蔣冠博開口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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