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異聞錄》第2562章 避嫌的規矩(1)

作者:掛可掛·8個月前

眾人聽了方景謙的話,一時間沒人提出反對。

現場陷一片沉默。

但這次沉默並沒有持續多久。

方治業見自己這邊的人沒人出聲表示反對,眉頭微皺,隨後開口道:

“我反對!反對理由基於兩點。第一,於南擔任家主多年,對家族的貢獻大家有目共睹。

“他的那些功績,都是為家族付出的心和努力的見證,不能因為一兩次的錯誤就全盤否定。”

“第二,也是更加重要的一點,於南是家族中最有天賦的結丹後期修士之一,數十年後有長為又一位姓方的元嬰修士。

“昨天我們討論時,宗鼎還說過,在想辦法尋找外姓元嬰修士加我們方家的同時,必須加強對家族部有潛力子弟的培養。

“我認為,於南雖然犯了錯誤,但應該給他這麼一個機會,讓他將來晉升元嬰修士,為方家做出更大的貢獻!

“所以,從家族的長遠發展來看,我反對對於南執行家法,而應該讓他將功補過!”

方均聽到爺爺的發言,眉頭一

爺爺說的理由,正是他擔心能讓老祖方景謙放水的理由。

要知道,方於南雖然有以上罪行,但兩次對家族核心員的謀害,卻都是未遂的。

如果不考慮其潛在危害,方於南的所作所為,實際危害並不大。

因為,兩次事件的害者,無論是方於中還是方均,都沒有因為方於南的蓄意謀害而死去。

就在方均思索的時候,現場依然一片死寂。

方治業之後,並沒有第二位族老對此表示反對。

現場顯得有些詭異。

方治業見沒人說話,不由眉頭一皺,看向後的甄沛群、方於南、方於北和方治興四人。

這時,一個聲音響起:“我也表示反對……”

聲音的主人,是方於南!

方於南依照規則,繼續闡述反對理由:

“這些天我已經深刻反省到自己的錯誤。我的所作所為,違背了家族的倫理道德,也犯了家族的家法。

“但我表示反對,並非苟且生,而是正如父親所言,我希留待有用之,竭力進階元嬰修士。

“我若能功進階元嬰修士,必將為家族的一大助力,為方家作出更大的貢獻,以此來彌補我曾經犯下的過錯,將功補罪……”

他還沒說完,就被一個聲音打斷了:

“老祖,我認為對於這種事關己的事,當事人應該回避而不是參與,包括後面出現的投票!”

方均聽出來,是方廣琦。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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