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起明末》第一百二十二章 動蕩(1)

作者:羅小明·10個月前

明初朱元章於各地設立衛所,同時頒行《垛集令》,垛整合為衛軍的主要徵募方式。

按《垛集令》的規定,民三戶為一單位,其中一戶稱正戶出軍丁,也就是正軍,其餘為戶。

正軍如果亡故,便從戶之中補全。

所謂“勾軍”是明代補充軍伍的制度。

明朝前中期實行衛所軍制,軍戶固定承擔兵役,父死子繼,世代為兵,隨軍屯戍。

若軍戶全家死絕或逃亡,由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戶頂替,稱為“勾軍”。

勾軍一般來說是兵部武庫司主其事,如有勾取,衛所開報,核實鄉貫居止,府給批,發給軍單,付都司衛所執行。

只是在衛所制崩壞的況之下,勾軍的範圍也不斷的擴大。

很多時候在難以理失地流民時也會將其編為軍戶,補充到各地的衛所。

一來解決了流民的問題,二來又讓缺人的衛所得到了人力的補充。

關啟林是個聰明人,他選擇了合作,勾軍的事他應了下來。

沔縣千戶所的兵額按照規定來說,要有一千一百二十人名正軍。

正軍是在行伍之中的軍人,餘丁或稱軍餘為正軍的子弟,他們不屬於編制之,但是也需要同正軍一起到駐地服役,為正軍做後勤保障,同時作為正軍的替補。

正軍戰死或者是因為意外亡故,他們便可以頂替其名額。

千戶所,一般來說都有四五千餘人。

因為正軍自然不是孤一人,都是攜家帶口。

沔縣千戶所逃軍嚴重,軍田不斷被侵佔,日益衰落。

關啟林將大概的況也給陳說了清楚。

如今沔縣千戶所之中只剩下了兩千餘人,五百多名軍兵都是東拼西湊而來。

現在守城的兩百多名軍兵,其中有半數都是花錢找來的青皮,甚至還有補上來的餘丁和老人。

兩百多人不僅要守沔縣,還要守沔縣千戶所。

明時衛所一般都不設在縣城裡面,而是另設一

千戶所下面有十個百戶所。每個百戶所按標準都有一百一十二名正軍。

每個百戶所下轄兩個總旗,每個總旗約五十五名正軍。

每個總旗之下設五個小旗,每一個小旗設立一軍屯營、

小旗為軍屯的最基本單位,地很多現在的小旗營現在多演變為了村落。

流民共有三千多人,一下子將其全部都歸於沔縣千戶所的編制之自然不現實。

不過沒有編制也沒有關係,先安頓下來就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天高皇帝遠,報一個多報一個又有誰知道?

使

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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